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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鄧棨然涉管汽油彈區院應訊 還押至11.2再訊

12港人|鄧棨然涉管汽油彈區院應訊 還押至11.2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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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判囚 7 個月至 3 年。當中刑罰最重、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囚 3 年的鄧棨然,內地刑滿出獄,周二(22 日)移交香港警方,周三就 2019 年被指管汽油彈案,在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指鄧早前申請法援被撤銷,需時再申請,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法官另關注,案件早前在鄧缺席下曾修改控罪,控方指會以最新控罪書為準。鄧棨然沒保釋申請,還押至 11 月 2 日再訊。

鄧棨然周三(23 日)下午由警察衝鋒車押解至區域法院,他被黑布蒙頭,雙手被鎖上手銬,身穿白色短袖上衣及黑色長褲,由男警押入法院。庭內有約 30 人旁聽,包括同為「12 港人」的鄭子豪。

2023 年 8 月 23 日,鄧棨然被押至區域法院應訊。 (攝:Tszhei Chan)
2023 年 8 月 23 日,鄧棨然被黑布蒙頭,雙手鎖上手銬,由男警押入法院。(攝:Tszhei Chan)
官關注控方在鄧缺席下曾修改控罪
控方: 以最新控罪書為準

控方表示,本案共涉 5 名被告,案件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首次於區域法院提訊,當時押後至同年 9 月 8 日再訊。其中 3 人,即鄧棨然、鄭子豪及廖子文於 8月 23 日於內地被捕,故缺席聆訊,3 人及後在不同時間被押返香港。法官高勁修關注,案件早前在鄧缺席下曾修改控罪,控方指會以最新控罪書為準。

辯方代表律師吳國華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指鄧早前申請法援被撤銷,需時再申請,並向鄧提供法律意見。辯方又指,未知鄧會否被加控其他控罪,希望留待下次提訊時處理充公保釋金事宜,獲法官批准。鄧棨然沒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聆訊歷時約 10 分鐘,身穿白色短袖衫、戴淺藍色口罩的鄧棨然,雙手放在後方,不時望向旁聽席,在法官詢問下回應稱「清楚」。

鄧棨然涉灣仔管有汽油彈

鄧棨然與「12 港人」另兩人鄭子豪及廖子文,以及另兩人,被指 2019 年在灣仔庫倉內管有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同案 4 人先後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判囚 27 至 38 個月。

鄭、廖因「12 港人潛逃案」另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原審法官考慮量刑整體性,將兩案總刑期訂為 31 個月。惟因兩人在爆炸品案判刑時,已服畢潛逃案刑期,懲教署無法遵循同期執行的命令,令實際刑期較判刑多出半年。兩人不服刑期,獲准保釋提上訴。上訴庭法官要求雙方進一步呈交書面陳詞,押後處理。

鄧於內地判囚 3 年
12 人中最後被移交返港

12 名港人於 2020 年 8 月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時未成年的黃臨福和廖子文,獲不予起訴,同年 12 月被移交香港。其餘 10 人則分別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偷越邊境」罪,同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裁定罪成。其中,喬映瑜及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監 2 年及 3 年。李宇軒等 8 人就「偷越邊境」罪被判監 7 個月。全部人已在內地完成服刑,先後被押返香港。

12 人在香港分別面對國安、縱火、暴動,以及襲警等罪,其中李宇軒等 7 人已認罪;李正還押候判,其餘 6 人已判刑

2023 年 8 月 22 日,鄧棨然內地刑滿,移交香港警方,被押返天水圍警署。(攝:Tszhei Chan)
12 港人關注組:全部人已回港、將關閉專頁

「12 港人關注組」周二(22 日)在社交網站指,12 港人已全數回港,專頁將關閉。翻查資料,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47 人案」被告朱凱廸、岑敖暉及鄒家成,曾為「12 港人關注組」成員,4 人現分別因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還押。

曾替「12港人」案辯護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任全牛,則於 2021 年被中國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據報道,盧思位 7 月在老撾前往泰國時被捕,或被遣返回中國。

DCCC3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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