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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認刀斬「八道餐廳」女店主 報告建議不設期限醫院令 辯方冀判監

19歲青年認刀斬「八道餐廳」女店主 報告建議不設期限醫院令 辯方冀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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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一般於謀殺等罪
醫院令才會不設期限

法官王詩麗早前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辯方指,精神科報告建議不設期限的醫院令,而心理報告則指被告正視其精神病,有動力「醫返好」病情。辯方續指,被告不希望判處不設期限醫院令,指一般在謀殺等嚴重罪行中,醫院令才會不設期限。

辯方指,「傷人 17」是嚴重罪行,但案情五花八門,嚴重情況時事主可長期昏迷,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而本案事主即日出院,只得表面皮外傷,案情相對較輕。辯方指,期望法庭可判處監禁式刑罰,建議以 3 年至 4 年為量刑起點,而被告在獄中亦可接受精神科治療。

案情:辯方指被告誤認「黃絲」為欺凌者

案情指,被告與受襲事主互不相識,事主與其丈夫當時經營「八道餐廳」。案發時被告突拿刀斬向事主頭部兩下,事主受傷倒地後,被告欲繼續施襲,遭其他顧客制伏。被告被捕後承認因餐廳是「黃店」而犯案,在案發一個月前買刀,因過度幻想、「會戳空氣」,另一把檢獲的刀亦打算拿來斬人,但沒有使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幼年經歷悲慘,智商低於常人,更「幻想自己係國家主席…計劃將非洲人基因植入中國人,比較強壯」,並認為美國及日本曾欺凌中國,而被美國操控的「黃絲」同是欺凌者,將個人經歷與社會事件「混為一談」,還押後得悉自己患精神病,對事主「非常非常抱歉」。

「八道餐廳」已結業
曾推平價飯餐予基層

被告馮志達(19 歲),被控各一項有意圖而傷人(俗稱「傷人 17」)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九龍慈雲山嘉華大廈地下 A&C 舖八道餐廳,意圖使曾姓人士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曾姓人士;以及在八道餐廳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

翻查報道,涉事「八道餐廳」曾於疫情下推出「18 蚊餐」平價飯供基層,惟因加租壓力,2023 年 5 月宣布結業。

DCCC5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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