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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六四|認旺角非法集結 55 歲漢判囚7月 另一人押後3.30判刑

2020六四|認旺角非法集結 55 歲漢判囚7月 另一人押後3.30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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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拒絕批准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其中旺角爆發警民衝突。兩名 55 歲男子被指參與非法集結,早前在開審前認罪,押後至周一(13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林偉權指,本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但不能輕視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的嚴重性,考慮到首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並非擔任領導角色,判囚 7 個月。另一被告沒有法律代表,法官聽取其陳詞後,押後至 3 月 30 日判刑,期間批准他續保。
官:首被告並非領導角色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僅參與堵路,沒有作出任何暴力行為,對犯案感到後悔。法官指,本案的非法集結主要發生在旺角主要街道,包括亞皆老街及砵蘭街,聚集人數由數百人減至數十人,兩被告曾將圍欄拖出馬路,亦曾反抗警方。

法官認為,是次集結時間相對較短、範圍有限,沒有對公眾造成嚴重影響,但不能輕視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的嚴重性,幸好警方迅速執法,才未有引致更嚴重後果。

法官又指,首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並非擔任領導角色,否則罪責更重,遂以 9 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基於他認罪,刑期下調至 7 個月。

至於沒有法律代表的次被告,法官聽取陳詞後,下令押後至 3 月 30 日處理,期間批准他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情:警埋伏朗豪坊 見兩被告拖圍欄塞馬路

案情指。2020 年 6 月 4 日,警方埋伏旺角朗豪坊一帶,防止示威者入夜後在旺角非法活動。同日黃昏 6 時,約 500 人手持蠟燭或舉手機閃火燈,聚集朗豪坊及亞皆老街「悼念六四」,期間有人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香港人建國」等口號,至當晚 8 時 45 分陸續散去。

案情續指,同晚 8 時 58 分,約 50 人走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致車輛停下,兩被告則有份拖圍欄出馬路,意圖阻塞交通,被警員上前阻止及拘捕。

同案被告早前認暴動囚 28 月

本案原有 3 名被告,依次為劉雨釗(55 歲,送貨員)、曾子良(55 歲,無業)及曾勁麟(21 歲,學生)。

首、次被告承認在 2020 年 6 月 4 日,於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以換取控方不續起訴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

第 3 被告曾勁麟在 2021 年 8 月承認參與暴動,被判囚 28 個月;襲警罪則存檔法庭。

DCCC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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