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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六四|兩漢涉旺角堵路被控非法集結 開審前改為認罪 保釋至明年 2 月判刑

2020 六四|兩漢涉旺角堵路被控非法集結 開審前改為認罪 保釋至明年 2 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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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不批准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其中旺角爆發警民衝突,有警員發射胡椒噴霧驅趕堵路行動。

2 名原否認非法集結等罪的 55 歲男子,周四(24 日)在區域法院更改答辯意向,承認非法集結罪,二人另面對的抗拒警員罪則獲存檔法庭。案情指,警員當日埋伏朗豪坊監察,期間有人高叫「光時」等口號,兩被告則有份拖圍欄出馬路。

法官林偉權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判刑,期間兩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本案原定在周三(23 日)開審,惟兩被告即劉雨釗,及自行代表的曾子良指,有意更改答辯意向,延至周四(24 日)同改認一項非法集結罪,二人面對各一項抗拒警員罪則獲存檔法庭。

案情:警埋伏朗豪坊 見兩被告拖圍欄塞馬路

案情指,案發日即 2020 年 6 月 4 日,警方埋伏旺角朗豪坊一帶,防止示威者入夜後在旺角非法活動。同日黃昏 6 時,約 500 人手持蠟燭或舉手機閃火燈,聚集朗豪坊及亞皆老街「悼念六四」,期間有人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香港人建國」等口號,至當晚 8 時 45 分陸續散去。

案情續指,同晚 8 時 58 分,約 50 人走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致車輛停下,兩被告則有份拖圍欄出馬路,意圖阻塞交通,被警員上前阻止及拘捕。

同案一被告早前認暴動罪囚 28 月

被告依次為劉雨釗(55 歲,送貨員)、曾子良(55 歲,無業)及曾勁麟(21 歲,學生)。首被告早前已擬否認控罪,訂 11 月 22 日開審。

首、次被告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6 月 4 日,於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分不詳者參與非法集結。二人另各被控一項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們同日同地,分別抗拒執行執職責的偵緝警員 15245 和偵緝警長 33491。

第三被告曾勁麟被控一項暴動和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者參與暴動,以及襲擊偵緝警員 11361。他 2021 年 8 月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28 個月;襲警罪則存檔於法庭。

DCCC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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