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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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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首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原定周二(21 日)早上 9 時 30 分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惟案中兩名被告缺席。

由於二人自行代表,裁判官屈麗雯兩度押後等候被告,並指若二人早上 11 時仍未出現,考慮發拘捕令。至早上 11 時 08 分,二人繼續缺席,裁判官遂下拘捕令,另有被告提出醫學治療相關申請,本案押後 4 月 4 日再訊,原定周三審期亦取消。

兩被告在拘捕令發出後,半小時內先後趕至法庭。裝有義肢的男被告解釋因腳痛腳腫;女被告則指抑鬱症發作而遲到。二人最後獲撤拘捕令,准以 500 元保釋。

案中 4 名被告,僅被告「姜牧」姜嘉偉有律師代表,其餘 3 人自行應訊。其中女被告鄒心怡、男被告黃振南開審時未現身。裁判官屈麗雯為此兩度押後,並先後兩次報時,指二人 9 時 55 分、10 時 38 分仍未現身。

姜的律師一度指,他在早上 10 時 15 分聯絡到黃振南,黃望由他轉告法庭自己身體不適,將在早上 11 時到。屈遂押後至 11 時,並指若二人仍未出現,將考慮發出拘捕令。

至 11 時 08 分第 3 度開庭,二人繼續缺席,屈麗雯遂下拘捕令,並指二人不准擔保。屈遂押後案件至 4 月 4 日再訊。商議期間,黃振南於 11 時 13 分到庭,被安排進入被告欄內。屈問他為何遲到,黃解釋腳痛腳腫。屈指,另外兩名準時到庭的被告「等咗一朝喇,(你)完全浪費咗法庭嘅時間」。但批准黃保釋及撤拘捕令。

退庭後,鄒心怡在 11 時 27 分趕到法院,並在 38 分再開庭。鄒解釋稱她這幾天抑鬱症發作,依賴安眠藥入睡,是日準備了幾個鬧鐘也不知醒,「趕緊過嚟時,已經叫司機開快啲㗎喇」。屈遂指,「今朝全法庭等緊你同第 4 被告,整整去到 11 點幾,等咗大半朝都未見到」,最終仍批准鄒保釋及撤拘捕令。

4 人被控違限聚令

4 名被告分別為陳志堅、姜嘉偉、鄒心怡、黃振南,各被控在 2021 年 6 月 5 日凌晨 00 時 03 分,參與受禁群眾聚集,違反第 599G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眾聚集)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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