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四度「起底」並阻差辦公,被控「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及阻差辦公共 5 罪,周三(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 8 周再訊,指發現再多 81 名「起底」受害人,警方需時聯絡及調查。據了解,該 81 人暫未知身份,而被告現時所涉 4 項「起底」罪,與追債相關。被告自行應訊,指控方今次已是第五度申請押後,「再押後,對我嚟講唔公平」。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押後 8 周調查,另指如未能聯絡受害人「就唔好糾纏」。案件將於 2024 年 2 月 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控方申再押後 指發現 81 受害人
被告指已是第五度申押後
控方指,索取法律意見後,發現再多 81 名「起底」受害人,警方需時聯絡及調查,亦提及警方共拘捕 4 人,另 3 人暫未起訴。
被告自行應訊,反對押後。他指控方今次已是第五度申請押後,「再押後,對我嚟講唔公平,對我同家人亦都構成好大壓力」,又提出控方若再提不出證據,又不斷押後,理應撤控。
官指,目前針對被告的 4 項「起底」罪證據強,不可能撤控,但有見涉及 81 人,准押後 8 周,讓警方調查。
被告被控 5 罪
被告李建豪(21 歲,其他職業)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在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柴灣吉勝街 8 號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關卓耀。
被告另被控 4 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指在香港有人提出告發,被告於 2022 年 12 月 24 日未得女子 B;2023 年 3 月 12 日未得資料當事人女子 X ;同年 5 月 21 日未得男子 D;同年 6 月 2 日未得男子 C 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即 4 人的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居住地點,及或職業、公司名稱,意圖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ESCC129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