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尼泊爾藉男學生,被指今年 2 月在 Instagram 上載照片,煽惑新冠病毒接觸者及感染者外出,惹他人感染風險,事隔半年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案件周五(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擬即日認罪,惟書記讀出案情後,被告即稱他沒意圖令他人受感染,謂自己當時不成熟、現感後悔。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即指,若被告沒意圖犯案,不能接受其認罪答辨,遂將案件排期至 9 月 30 日作審前覆核,12 月 1 日開審,並籲他盡快找律師。
被告古力素(Gurung Nischal,尼泊爾藉學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指他在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自知屬傳染病 Covid-19 的接觸者或受感染者,藉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或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風險。
ESCC 15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