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新界北總區的 28 歲男警涉於今年 4 月,威脅一女子在網上發布其不雅影片,該女子 7 月報警求助。男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案件周四(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押後至 12 月 8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2,000 元保釋,不得離港及居住報稱地址、每周須向警署報到和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謝朗傑(28 歲,警察)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指他於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威脅會發布 X 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該項威脅時,其意圖是致使 X 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知道或罔顧該項威脅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 X 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 X 沒有同意,及被告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
TMCC243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