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新界北總區的 28 歲男警,於 2023 年 4 月涉威脅一女子在網上發布其不雅影片,該女子 7 月報警求助。男警周五(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2 月 5 日開審。
控方表示擬傳召女事主及拘捕警員作供,透露辯方對被告在警誡及錄影會面下的對話有爭議。辯方則指在爭議特別事項時,打算傳召被告的父親作供。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控罪指
涉威脅發布事主私密影像
被告謝朗傑(28 歲,警察)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指他於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威脅會發布 X 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該項威脅時,其意圖是致使 X 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知道或罔顧該項威脅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 X 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 X 沒有同意,及被告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TMCC243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