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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入境事務主任涉偷拍女子及發布影像 押11.13再訊續准保釋

37歲入境事務主任涉偷拍女子及發布影像 押11.13再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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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一名 37 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指在半山住所內,偷拍一女子私密部位,並兩度在網上發布其影像,被控 1 項窺淫罪和 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周一(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首提堂時自行應訊的被告,是次有律師代表。辯方提出押後 8 周,繼續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何需 8 周之久,控方解釋商討「係唔同級數去做」,現由總部跟進,「可能都仲要啲時間」。徐綺薇遂應雙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13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入境事務主任被控 3 罪

被告唐嘉麒(37 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 3 罪,首項為窺淫罪,指他於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香港半山區西摩道一住宅某室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 X 的私密部位,而 X 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待的情況,而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其餘兩項控罪為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影像,指他於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及 22 日,在香港發布 X 的影像,而該影像源自於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AB(1) 條所訂罪行, 以及他知道該影像源自干犯指明罪行,或罔顧該影像是否源自干犯指明罪行,及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該項發布。

ESCC112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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