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男子涉把兩個相機鏡頭藏在煙盒,並放在尖沙嘴一酒吧的女廁偷拍。被告承認窺淫罪,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 8 個月。官指被告有預謀地偷拍,時間不短,他亦曾進入女廁確保鏡頭運作正常,而被揭發時已拍攝 7 名事主如廁,其中一鏡頭拍到容貌。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現與家人緊密、獲女友支持,又指他在宏福苑火災後曾義載、熱心公益,犯案乃個別事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男子涉把兩個相機鏡頭藏在煙盒,並放在尖沙嘴一酒吧的女廁偷拍。被告承認窺淫罪,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 8 個月。官指被告有預謀地偷拍,時間不短,他亦曾進入女廁確保鏡頭運作正常,而被揭發時已拍攝 7 名事主如廁,其中一鏡頭拍到容貌。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現與家人緊密、獲女友支持,又指他在宏福苑火災後曾義載、熱心公益,犯案乃個別事件。
港大宿舍男廁內去年發生偷拍事件。23 歲港大生被指以毛巾蓋手機,躲在廁格內偷拍兩宿生裸體,警誡下稱因性欲望、對男性身體部位感興趣而犯案。他上月承認兩項窺淫罪,周五(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判罰考慮了被告認罪、願接受治療等因素,並叮囑被告「珍惜呢個機會」,如再犯案法庭不會姑息。
2024 年 9 月,23 歲港大生涉在宿舍男廁內,偷拍兩名宿生祼體,事主發現後報警。被告警誡下稱,因性欲望、對男性身體部位感興趣而犯案,周四(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窺淫罪。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本案控罪嚴重,考慮被告認罪、初犯,將案件押至 11 月 14 日判刑,候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被告保釋。
21 歲男生被控今年 5 月在新蒲崗 24/7 FITNESS 更衣室外窺淫,周三(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曾慶東押後案件至 10 月 2 日再訊,以候索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 1,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返回案發地點等。
牙醫陳紹東涉 2022 年 10 月在將軍澳偷拍女士裙底,認罪後判罰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政府周二(28 日)刊憲公布,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 2024 年經研訊後,裁定陳因干犯可判處監禁罪行而違紀,紀律處分除牌 3 個月、暫緩 12 個月,期間須每半年接受精神科醫生檢查。
按憲報所載案情,陳被捕後曾在警誡下稱「我一時衝動先影佢裙底,畀次機會」;另其手機被搜出有兩段裙底片段,長約 30 秒至 1 分鐘。
曾任中學副校長的 54 歲男子,涉在 2023 年 8 月至 9 月期間在香港各處多次偷拍女子,被控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共 11 罪。被告承認當中 7 罪,其餘 4 罪獲不提證供起訴;周三(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朱文瀚批評被告身為副校長,理應以身作則,遵守道德規範,但他卻貪一時快感,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出令人厭惡的行為,考慮他初犯及報告內容,有機會改過自新,雖然案例一般會判監,但決定網開一面。
54 歲教師被指在 2023 年 8 月至 9 月期間,在香港各處多次偷拍女子,被控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共 11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朱文瀚將案件押至 9 月 6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5,000 元保釋。
消防員涉於局內偷拍女消防隊長洗澡後抹身,女消防隊長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調查期間於被告家中搜出另外 7 段偷拍影片,內容為被告偷拍另一名女職員如廁情況。消防員被控 7 項窺淫及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名。被告承認所有控罪,周四(4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偷拍地點為消防局內,事主在這些地方對於窺淫的警覺性較低,另考慮到案件橫跨時間不短,但認為被告在消防隊內表現良好,案件後積極治療,相信繼續治療下重犯機會低。官考慮案情及求情因素後,判囚 22 周。
2023 年 10 月,30 歲城巴高級營運主任涉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 2 名女學生。被告周三(2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3 項窺淫罪。
案情指,兩事主在女廁內看到有黑色物體伸至其廁格,另一事主則發現一個藏有手機的紙箱。警方在被告單位內搜出 16 套校服,大量女性衣物,包括他到德望學校身穿的校服。
辯方求情時建議法庭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裁判官表明,涉案罪行非常嚴重,懷疑被告存心犯案,明言須判監處理,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押後至 4 月 17 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2021 年 10 月,37 歲男入境事務主任被指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對面住宅單位的一名女子,其後分別於 TG 及社交平台,公開發布該影像。他否認窺淫等 3 罪受審,被裁定罪成,周三(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個月。
裁判官何慧嫻指,被告暗中偷拍事主,並上載事主裸體照任人觀看,行為令人極之厭惡,斥其不顧事主權利和尊嚴。官指,本港人口稠密、「樓望樓」,需向公眾傳達訊息,不容暗中偷拍鄰居。
官又指,任何人在其私人空間內應受保障,不應在不知情下被拍攝,或因拍攝者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將偷拍相片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