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教師否認中學兩度猥褻女童 9月審訊

37歲教師否認中學兩度猥褻女童 9月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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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認 2 項猥褻侵犯

被告 T.M.Y. (37 歲,報稱教師),被控 2 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3 年 4 月 至 2023 年 6 月期間的某日,及 2023 年 11 月 9 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區某中學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 X。

被告否認兩項控罪,辯方律師稱被告主張兩件事情均沒有發生。裁判官余俊翔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9 日審訊,預計需時兩天。

被告准以 2000 元現金擔保,候訊期間不得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不得重返案發場所,被告亦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KCCC1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