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男子涉非法賭檔內自稱「勝和」成員 否認「聲稱三合會成員」罪受審

39歲男子涉非法賭檔內自稱「勝和」成員 否認「聲稱三合會成員」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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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作供:男子自稱「訴苦德」、
「我哋勝和地方」

正在服刑的被告吳偉德,被押解至粉嶺法院出庭應訊。控方傳召警員馮亦朗(音譯)出庭作供。馮供稱,案發時為新界北反三合會第二隊成員,事發時進行臥底行動,搜集三合會的資訊情報。

他於 2023 年 4 月 22 日事發當晚,到元朗炮仗坊遊樂場的賭檔了解情況,現場有石製圓枱,當時有多名賭客正在聚集玩「十三張」,賭客會被收取 5% 佣金。

約 8 時半左右,馮見在場有兩名人士爭執,此時另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走近,聲稱「呢檔嘢我『訴苦德』嘅,我哋勝和地方,咪搞事呀!」該男子並於附近逗留巡視,馮不久後離開。隨後他返回安全屋,把事件紀錄在案。

馮亦供稱,該次並非首次見到該男子,他之前到賭檔時,亦曾見過對方,其他人一般稱呼他作「德哥」、「訴苦德」。

警方及後拘捕被告,並安排以照片認人的程序,馮於程序中認出被告。

辯方:警員紀錄不準確

辯方於盤問時質疑,現今科技先進,但馮並無錄音或錄影,以作客觀證據。馮指當時被告一走近便稱「我哋勝和地方」,如果他貿然舉機拍攝,擔心會被人襲擊。

辯方又質疑,馮沒有記錄在場賭客賭博情況等資料,現場紀錄並不完整準確。馮解釋,其重點不在賭客身上,而是賭檔負責人等,故沒有記錄在案。

辯方最後指出,馮對本案的紀錄並不準確、「訴苦德」的稱呼並不屬於被告,而被告未曾表示「呢檔嘢我『訴苦德』嘅,我哋勝和地方」;而且在場有 20 多人,馮即使聽到有人說上述說話,亦不是被告。馮一概不同意。

被告吳偉德(39 歲)被控一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罪,指他於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元朗炮仗坊遊樂場聲稱是和勝和三合會社團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