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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社交平台煽惑侮辱國歌等被捕 42 歲男被控煽動還押候訊

涉社交平台煽惑侮辱國歌等被捕 42 歲男被控煽動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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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42 歲速遞員,被指於 2021 年 1 月起,多次在不同社交平台,包括 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發布煽動言論,包括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侮辱國歌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三(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申請押後案件至 12 月 16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除涉案的 4 個社交媒體帳戶外,被告有否以其他帳戶犯案。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辯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並批准押後案件。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下周四( 1 日)作保釋覆核。

被告王俊傑(42歲,速遞員)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他在 2021 年 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 、Instagram 和 Twitter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

  •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WKCC43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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