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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歲積犯認非禮女童囚 6 年 4 月 官指最高刑罰「似乎冇警惕作用」促修例

43 歲積犯認非禮女童囚 6 年 4 月 官促盡快落實針對年幼兒童新訂性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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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歲有多次非禮女童前科的無業漢,2018 年 2 月出獄後,再於 2019 年 11 月尾隨 11 歲女小學生回家,從後摸其胸部,警誡下稱非禮事主後感刺激。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周五(2 日)被判囚 6 年 4 個月。

法官黎婉姫指,被告多次以相同手法非禮 11 至 13 歲的女童,均於出獄不久後犯案,當中一次,被告僅獲釋 15 日便犯案。她又指,法庭兩度以控罪的最高刑罰、即監禁 10 年作量刑起點,「似乎對佢冇任何警惕作用」,並非常擔憂被告獲釋後再犯案。

另外,法官要求律政司就對性罪行慣犯判處更高刑罰事宜,向法庭匯報進展。控方指,法改會於今年 5 月,已就針對性侵犯 13 歲及 16 歲以下兒童的新訂罪行,交予保安局考慮,建議最高刑罰改至監禁 14 年。法官希望當局積極跟進,盡快落實建議。
辯方:被告明白自己對社會構成嚴重危險

辯方求情時引述兩名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有混合型性格障礙,包括反社會人格、戀童癖及施虐癖,他會無視社會規範及感受不到內疚,認為被告毋須接受強制性住院,建議繼續覆診。

辯方續指,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如被告多次犯案、對女童使用暴力,他亦明白自己對社會構成嚴重危險,承諾會接受藥物治療及教會輔導,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坦白認罪、被捕後與警方合作,予以輕判。

官:被告有 5 相同案底 出獄僅 15 日便犯案

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提及被告有 11 項刑事定罪紀錄,當中 5 項與本案相同,首案發生於 2002 年,當時被告 20 歲。其後於 2003 年、2006 年、2009 年及 2014 年,均以相同手法非禮 11 至 13 歲女童,包括強逼對方口交及手淫,並於出獄不久後犯案,當中一次被告僅獲釋 15 日便犯案。

而在 2009 年及 2014 年,法庭以控罪的最高刑罰、即監禁 10 年作量刑起點,因他認罪分別獲判 6 年半及 6 年 8 個月監禁。另外,被告 2018 年獲釋後,曾於 2020 年被控遊蕩罪,被判監禁 4 個月。法官指,雖然控罪並非性罪行,但案情同樣指他跟蹤女學生。

官指兩度以 10 年作量刑起點
「似乎冇任何警惕作用」

法官指,法庭有責任予以重判,保護未成年兒童免受性傷害,並藉刑期警誡他人不要犯案。她指本案的加刑因素包括:事主案發時 11 歲、與被告年紀相距 30 年;被告使用暴力向女童箍頸,雖然沒有造成嚴重傷勢,但或對女童造成心理陰影,並對其家人造成很大擔憂及精神傷害。

她續指,被告是慣犯、每次出獄不久後犯案,即使本案距離上次出獄較久才犯案,但認為只因被告居於中途宿舍,「冇機會出去搵目標」。法官指,即使法院兩度使用最高刑罰作為量刑起點, 「似乎對佢冇任何警惕作用」。法官強調,非常擔憂被告獲釋後再犯案。

法官考慮案情、事主年紀、暴力程度、被告是慣犯、有非常高的重犯風險等,並向社會發放不會姑息罪犯的訊息,將量刑起點訂於 9 年半監禁,認罪扣減 3 份 1 刑期,終判監禁 6 年 4 個月,並要求被告在囚、獲釋後,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官指修例涉 8 年 促保安局積極跟進

另外,法官提及被告 2014 年涉及另一宗非禮案時,當時主審法官杜麗冰曾敦促修例,對性罪行慣犯判處更高刑罰,黎官要求律政司向法庭匯報進展。

控方指,2014 年 5 月 7 日、杜官判刑當日,律政司內部已就法官關注,通知法律政策科,與法改會研究及商討。2016 年 11 月,法改會發表《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建議涉及兒童及少年人的罪行,應以年齡區分,即 13 歲以下及 16 歲以下的兒童。

2020 年 11 月,法改會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即針對性侵犯 13 歲及 16 歲以下的兒童的新訂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 14 年,以及法庭應否強制性罪犯進行治療。2022 年 5 月,法改會提出上述新訂罪行,並建議法庭保留酌情權﹐即性罪犯毋須強制接受治療。

法官表示事隔 8 年,相關建議已交予保安局考慮,一旦接納便會展開一貫立法程序,又希望當局積極跟進,盡快落實相關建議。

案情指被告從後摸事主胸
警誡稱看女小學生「很興奮

被告張國業(現年 43 歲,報稱無業),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情指,2019 年 11 月 5 日下午 4 時多,身穿校服的 11 歲女小學生 X 放學後,在葵盛西邨獨自步行,步出升降機時遭被告尾隨。升降機關門後,被告突然從後箍住 X 的頸部,手肘故意按壓 X 胸部,並嘗試向後拖走 X,過程歷時 3 秒。

X 其後尖叫,被告立即經樓梯往上逃跑,成功逃脫。X 事後喉部泛紅及跑回家,母親得悉事件後報警。警方於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長沙灣道鑽石樓 4 樓「更生之家」拘捕被告,他警誡下稱喜歡「睇」女學生,「特別是小學女學生,睇完她們會令我很興奮」,並指 X 很吸引,非禮後覺得很刺激。

HCCC2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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