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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星探藉「敏感度測試」舔少女私處 積犯認罪囚 4 年 官斥行為嘔心、厭惡

扮星探藉「敏感度測試」舔少女私處 積犯認罪囚 4 年 官斥行為嘔心、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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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歲有多次非禮前科的地盤工,涉在梯間截停一名 18 歲女生,他聲稱自己是時裝公司經理,指對方適合當模特兒,為她進行「敏感度測試」期間,按壓其胸部及舔私處。地盤工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周五( 22 日)被判監禁 4 年。

暫委法官鍾偉強引述事主創傷報告指,她怪責自己信任被告,事隔一年仍感驚恐,要母親陪同外出。法官斥被告行為嘔心,令人厭惡,對社會構成非常高的風險,為了保護公眾,判刑須具阻嚇性。
被告已有 8 次同類定罪紀錄

被告有 17 次定罪紀錄,當中 8 次與本案類同,今次為第 9 次被定罪。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背景報告指,他與前妻育有一名 11 歲兒子,2016 年再婚,現任妻子在深圳居住;心理報告顯示他重犯機會高。

官:被告計劃周詳 藉事主滿足性慾

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指,被告計劃周詳,帶同工具到場讓事主相信他。法官又指,事主被侵犯期間曾表示「不要」,但被告繼續非禮以滿足性慾,斥其行為嘔心及令人厭惡。

事主自責錯信被告

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事件影響她的文憑試成績,她亦怪責自己信任被告,即使事隔一年,她仍然感到驚恐、沒有安全感,要母親陪同外出。

官:對社會構成非常高風險

法官指,案件原以 4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被告是積犯、重犯機會非常高,亦對社會構成非常高的風險,為了保護公眾,判刑須具阻嚇性,遂將量刑起點提升至 6 年。被告認罪可獲扣減 3 分 1 刑期,總刑期為 4 年監禁。

被告自稱時裝公司經理 指事主適合當模特兒

被告鄔文豪( 47 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深水埗某大廈 5 至 6 樓梯間,猥褻侵犯女子 X。

案情指,18 歲女事主 X 在案發當日,由深水埗地鐵站返回住所,被告一直尾隨。兩人乘搭升降機,被告跟隨 X 進入 10 樓,在梯間截停她,聲稱自己是時裝公司經理,指 X 適合當模特兒,又裝作聽電話,表示已找到模特兒。

被告為事主量度後舔胸部私處

兩人走到 5 至 6 樓梯間,被告拿出紙筆及軟尺,為 X 量度胸圍、腰圍等。被告要求 X 換上短袖衣物及短褲,為她進行「敏感度測試」,並按壓其額頭,詢問疼痛程度。其後,被告着 X 拉高上衣、解開胸圍,按壓其胸部 4 至 5 分鐘,又舔其胸部,要求她說出痕癢程度。

被告着她拉低短褲和內褲,指插及舔其私處 5 至 8 分鐘,期間 X 感驚慌及反覆說「不要」。被告最終尾隨 X 至住所門口才離開,其後 X 將事件告知母親及報警。

DCCC 8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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