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兩宗非禮案審訊,引來婦女團體對法庭處理手法的疑慮。有裁判官要求事主換上案發時的衣服、示範涉案動作;有裁判官應辯方申請,不容許事主使用遮擋被告的屏風,指不能輕易剝削被告與事主對質的權利。
另一邊廂,有近年獲批屏風、出庭作證的事主接受《法庭線》訪問指,當日在庭上被辯方多番盤問性經驗、「係咪好開放」,都令她感到不安、覺得被羞辱。
「係咪就係我好開放,佢就可以無罪?」
政府近年不斷增補對性罪行案件證人的保護措施,包括確保法庭收到事主就屏風的申請、容許成年證人使用視像作供等。惟風雨蘭認為,單單改善配套並不足夠,若不正視坊間對性暴力受害人的刻板印象和偏見,增加司法人員及律師的敏感度,「佢(哋)可能就係帶嚟二次傷害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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