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民主派初選 47 人等案服刑、初選時參選新東的劉頴匡,在獄中修畢都會大學的語言與翻譯學士課程。黃于喬周五(26 日)在社交媒體指,劉已順利以 CGPA 3.76 分取得一級榮譽畢業,並獲一萬元獎學金。
黃提及,劉曾想過放棄,「一嚟獄中環境不利讀書,二嚟有啲學分轉換嘅問題」,舉例稱獄中沒電腦、沒 AI,但為免浪費金錢,故「硬着手皮手寫論文、功課、手抄所有嘢,有時為咗交功課印象好啲,手抄好幾次,就係咁樣差唔多五年,而家終於高分凱旋(?)畢業了」。
獄中修畢語言與翻譯學士
在初選案中以劉頴匡女友身分為他撰求信情的黃于喬,周五在 Threads 發文指,劉頴匡「今次真係爭氣」,指劉在獄中修讀都會大學的語言與翻譯學士學位,並以有限資源,取得 CGPA 3.76 的成績,現以一級榮譽畢業,再獲發一萬元獎學金。
黃又說,劉「覺得呢個『成就』冇乜嘢,唔值得周圍講,因為本身佢都係讀得書嘅人,會覺得讀個學士讀得好,只係佢嘅本份,唔係啲咩本事」。
黃亦提到,劉當年是以末代會考拔尖生身分入讀中大中文系,不過讀至第四學年時為投身政治而退學。
黃指劉的學費是由她出資,又稱「其實佢有可能 2030 年先出得返嚟,我今日探監已經同佢講,其實可以讀埋個 Master⋯⋯但我要計計條數先」。


出身基層 會考 6A3B
身繫兩案而服刑的劉頴匡,求情時皆自行陳詞。在 7.1 立法會暴動案,劉表示自己出生於基層公屋家庭、自幼清貧。父母教導他知識改變命運,他在會考考獲 6A3B 成績,讀中大時因還押期間報讀都會大學語言與翻譯學位,當時他期望能早日出獄完成學位。
劉亦提到,7.1 對整場運動及其個人都是重要的轉捩點,既確立「五大訴求」,亦令他感受到示威者的絕望。劉自覺需要做得更多,自此籌組和平遊行集會。事後他曾短暫離港,有朋友勸籲他留在外地,雖然聽來吸引,但他很快已決定回港。
劉當時又指,他已被還押 3 年,「發覺都幾難捱」,錯過人生不同階段。其同齡朋友或結婚生子,或正追尋夢想,「我都有過夢想,搞到要坐監。」眼見女友為他奔波,期望出獄後能作為稱職男友,「過 30 歲人應過嘅人生」。(詳見報道)
預計 2028 或 2030 年出獄
劉頴匡自 2021 年 2 月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起訴後,一直不准保釋,其後他選擇認罪,判監 4 年 5 個月。他另就 7.1 立法會暴動案被判囚 54 個月,初選案法官指兩案無關故刑期要分期執行。換言之,他總共要服刑 107 個月,即接近 9 年的刑期。
若他在暴動案獲得獄中行為良好扣減,最快可 2028 年出獄。但若兩案都沒有獄中減刑,則 2030 年出獄。
HCCC69/2022、HCCC70/2022;DCCC606/2020、DCCC607/2020、DCCC608/2020、DCCC609/2020、DCCC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