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尹兆堅出獄 新西出線選擇認罪 獄中領洗 承諾再與子女慶生辰

尹兆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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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兆堅 出獄
兩車周六(4 日)清晨駛出尹服刑的赤柱監獄,拉上窗簾,司機後方掛上黑布。(Nasha Chan 攝)

獄中領洗 為子女畫生日卡

尹兆堅案發時是民主黨副主席、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以及葵青石蔭區議員。他不獲保釋,自 2021 年 2 月 28 日起一直還押。

2021 年 5 月,立法會通過修例,要求區議員宣誓效忠,引發離職潮。尹在獄中以未能再履行職務為由辭職,正式結束他 18 年的區議員生涯,指石蔭區是他從政的起點,亦是終點,是「有始有終」。

同年 12 月,尹兆堅的 Facebook 專頁發布他的獄中書,尹提及還押時每隔一周至 10 日便獲陳日君樞機探訪,為他帶來聖經、天主教讀物,成為他的精神支柱,信仰亦令他克服困難,他於聖誕節在獄中領洗。

尹兆堅
尹兆堅在獄中繪畫的生日卡。(尹 FB 專頁圖片)

同月,專頁再刊出尹為女兒 Hannah 和兒子 Brian 繪畫的生日卡,畫中一家四口相擁。

尹在家書說,「每一年的孩子生日,我都會提早安排好工作,及早返家珍而重之與他們慶生」,此前從未缺席,「但今年,我要缺席了!我不知道還會缺席多少年,多少次生日會,這是讓我最懊惱和歉疚的。」尹又稱,在妻子生日當天被押上庭,確實感到虧欠和內疚。

尹稱望獲子女原諒,「爸爸承諾你們,無論是多少年後,一定會平安出獄,再一次高高興興地為你們慶祝生日,並且一家人共度未來的每一個難忘時刻,陪伴你們同行這段人生路途,一家人快樂幸福的生活。」

尹兆堅
尹兆堅的專頁 2022 年發帖指尹在獄中瘦了不少,「瘦得像20年前做『區佬』的模樣」,又指他身體健康,更笑稱沒中肺炎。(專頁圖片)

尹兆堅
2021 年 6 月,還押中的尹兆堅。

新西初選出線 參與總辭

2020 年初選時,尹兆堅參選新西,獲 18,608 票以第五名出線,其後報名參與正選。

同年 7 月底,政府以新冠疫情嚴峻為由押後選舉;8 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應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11 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立法會議員施加資格規定,若議員被依法認定有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會即時喪失議員資格。

政府即日宣布,在原定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被 DQ 參選資格的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議員資格。尹兆堅其後參與民主派立法議員發動的總辭。

尹兆堅
2020 年 11 月,尹兆堅與民主派議員參與總辭,告別議會。

尹兆堅
尹兆堅案發時為民主黨副主席,圖為 2019 年 10 月,他在議會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在本案中,尹兆堅選擇認罪。案情指他主張議會、街頭戰線;在提名表格夾附的單張指提及「和勇合一 無懼打壓 戰鬥到底」,又標籤中共為「極權」,呼籲他人一起對抗「前所未有的強力打壓」。

尹另發帖文稱,參與「黎明行動」者是「喚醒沉默的大眾」,並公開表達對中央、特首、政府和警察的不滿。

社工出身 爭取長生津
獲羅致光等撰求情信

尹兆堅被起訴時 51 歲,出獄時 57 歲。其代表大狀莫彥婷求情指,尹 1994 年畢業後成為社工,10 年後參選區議會並四度當選,直至因本案還押而辭任,有逾十載的公共服務經驗。

莫亦指,尹有 3 項為香港所作的重大貢獻,包括耗 10 年時間成功爭取殘疾人士交通半價優惠、長者生活津貼,20 年間幫助了許多市民,尤其是弱勢社群、長者。

莫又說,前勞福局長蕭偉強、羅致光及前運房局長張炳良都為尹撰求情信,提及他服務表現良好,為人溫和,會提供建設性、有利香港的意見予政府。莫提及,尹計劃在獲釋後利用其烹飪技能,到國際 NGO「世界中央廚房」(World Central Kitchen)服務。

家傭旁聽案件:
他出獄前,我會一直留在這裡

法庭處理求情當天,尹兆堅的家傭 Lala(化名)特意前來旁聽。她稱照顧尹一家接近 16 年,數次形容尹是好僱主,「他們並非對待我如工人,而是像家人」(Actually, they don’t treat me as a domestic helper, they treat me like a family)。

Lala 說,尹被捕為家中帶來巨變,也令她十分難過。這幾年來她都有去收押所探訪尹,見尹消瘦不少。她稱已轉替尹的其他家人工作,當想念尹一家人時,會翻看電話內的合照,「直到他出獄前,我會一直留在這裡」(Until he’s out of jail, I will stay here.)。

判監 4 年 8 個月

尹兆堅被法庭裁定屬「積極參與」,以判監 7 年為量刑起點。經認罪三分之一扣減,他最後被判囚 4 年 8 個月。官指尹在其他案件已獲因公職服務品行良好的減刑,故本案沒額外扣減。

除了本案,尹兆堅同時就被判監 10 個月的 2020 年六四集結案,以及合共被判囚 7 周的 3 宗《特權法》案服刑,延至 2026 年 7 月 4 日出獄。

尹兆堅
2020 年 7 月 1 日,尹兆堅在街頭被防暴警察按在地制服,然後帶走。

累計 21 人獲釋

本案共 45 人罪成,連同尹,本案現時共 21 人已出獄。《法庭線》按刑期等推算,料 2026 年尚有伍健偉將出獄(見下圖)。

11 被告申終極上訴許可

上訴庭 2026 年 2 月駁回 12 名上訴被告的定罪和刑罰,亦維持劉偉聰的無罪裁決。律政司在上訴限期前,暫未對劉偉聰再提上訴,意味劉的無罪判決成為終局。

至於 12 名第一次上訴失敗的被告,除黃子悅據悉不會再提出上訴外,其餘 11 人皆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證明書,亦同時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包括鄒家成、余慧明、林卓廷、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 鄭達鴻、陳志全、吳政亨、何桂藍及楊雪盈。

案件圍繞 2020 年民主派初選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案情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

控方指,案件始於戴耀廷在 2019 年區議會換屆選舉之後,在《蘋果日報》發表〈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回應區選「超高投票率」,稱一旦立會過半,可運用財政權迫使特區政權考慮公民的真正需要,以及動用《特權法》成立具有傳召權力的專責委員會。

時值反修例運動,2019 年的區議會選舉錄約 294 萬人投票,投票率約 71.2%,創下最高紀錄,而民主派共取得其中 389 席,在 17 區區議會掌握過半議席。

據控方證人區諾軒供稱,戴耀廷曾在 2020 年 1 月,相約他和其他民主派人士,討論區選民主派大勝,「要諗點樣再下一城,喺立法會點樣贏取民主派更多嘅議席」,亦「要去諗點樣爭取五大訴求」,以及要思考設立「公民參與機制」。

55 人被捕
47 被控 45 罪成

案情指,戴耀廷其後協調民主派相繼在各區召開協調會議及初選論壇等。期間,公民黨辦記者會,聲稱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不回應「五大訴求」,日後每一個法案等都會否決;鄒家成、梁晃維、張可森則發布〈墨落無悔〉聲明,質疑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署文件的做法。

初選最終在 2020 年 7 月一連兩日進行,總投票人次逾 61 萬。在此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港實施《國安法》,時任政制局長曾國衞亦稱初選涉違法。在投票日之後,中聯辦指稱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部分經初選勝出出線的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質疑立場,當中 9 人其後被 DQ。

同年 7 月底,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宣布選舉因新冠疫情押後至 2021 年的 9 月,指有關決定獲中央支持。2021 年 1 月 6 日,警方國安處拘捕 55 名與初選相關人士。同年 2 月 28 日,當中 47 人被預約拘捕,其後被起訴,大部分人一直不獲准保釋。

HCCC69/2022、HCCC70/2022(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FAMC13-20/2026、FAMC2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