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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港島6人周二將求情 梁晃維有份發起〈墨〉 袁嘉蔚出席抗爭派記招

47人案|港島6人周二開始求情 梁晃維有份發起〈墨〉 袁嘉蔚出席抗爭派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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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確認,2020 年 7 月曾為袁嘉蔚助選。圖為 2020 年 7 月 8 日袁嘉蔚初選街站,區諾軒及何桂藍在場。
區諾軒確認,2020 年 7 月曾為參與港島初選的袁嘉蔚助選。圖為 2020 年 7 月 8 日袁嘉蔚初選街站,區諾軒(左一)在場。

港島 6 人被指為參加者 僅徐子見沒簽〈墨〉

戴耀廷等 5 名被指組織者上周完成求情陳詞後,其餘 5 批被告亦將陸續陳詞(次序見文末圖)。港島區的 6 名被告,均被指為初選的參加者,當中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 3 人已認罪;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則不認罪並經審訊被裁定罪成。

本案其中一份關鍵文件為〈墨落無悔〉聲明。判詞指,多名來自 5 個地方選區及 2 個功能界別(超區及衞服)的被告,均有在 FB 發布〈墨〉,認為是進一步證明所有選區均就否決權達成協議;又指〈墨〉是加強參選人抗爭意志,以推動戴耀廷目標的「額外機制」。

港島 6 人中,除了徐子見外,其他人均有簽署〈墨〉,其中鄭達鴻是以公民黨名義簽署,亦是唯一一位有政黨背景。徐子見的承認案情指,他有在 FB 發布經修改的〈墨〉(但沒指他簽署),並提及會運用權力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案情指袁嘉蔚為抗爭派 區諾軒確認曾助選

就認罪的 3 人,承認案情引述各人的 FB 帖文、論壇發言等;庭上證供亦曾提及他們的部分涉案言行。

袁嘉蔚在港島初選中獲得 19,844 票,排名第二出線,她有出席「抗爭派」記者會;亦有報名參選立法會正選,最終被 DQ。

承認案情指,袁於案發時為南區區議員、為「抗爭派」一員;袁在初選論壇上表現出對謀劃的堅定支持,並遊說要在「街頭戰線」、「議會戰線」及「國際戰線」反抗,承諾會堅定不移「向極權抗爭」及「光復立法會」。

袁的選舉單張、街頭發言提及「反對國安法惡法」、「追究警暴」、「必定堅定抗爭,絕不退讓」,倡「政治不再是妥協的藝術,全面抗爭的路線」 等。袁嘉蔚曾爭議部分案情,惟官聽取陳詞後指爭議不影響判刑,並正式接納袁嘉蔚認罪答辯。

區諾軒作供時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被法官問及是否支持其抗爭意念。區否認,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我無話特別支持邊個理念」。

梁晃維(資料圖片)

案情指梁晃維為〈墨〉發起人之一

梁晃維在港島初選得票為 14,743,排名第三出線,並有出席「抗爭派」記者會。他有報名參選立法會,其後被 DQ。

承認案情指,梁晃維案發時為中西區區議員,自稱為「本土抗爭派」,亦為〈墨落無悔〉的發起人之一。他在 FB 發帖宣布參選時提及「時代革命之中,香港人用盡一切方法去與中共極權搏鬥。無論在街頭、國際、議會或社區戰線,我們都寸土必爭」等。

而梁在初選論壇發言時稱,「我哋視中國為我哋嘅敵人,我哋知道中國係一定會用盡佢所有方法繼續壓迫我哋香港人,而我哋面對咁嘅壓迫,我哋係一定唔會退讓…」等,又指所有參加初選的被告,口頭同意協調會議所達成的共識。

另他在 FB 發帖,指參加初選的參選人應有「堅定抗爭意志」,要準備好採取任何手段,包括肢體衝突、使用「臭魚臭水」、「打爛火警鐘」等。

鄒家成:發起〈墨〉因需「展現抗爭意志」

鄒家成庭上曾供述發起〈墨〉的原因,指戴耀廷於 2020 年 6 月 9 日記者會宣布,參與初選者毋須簽文件,故聯絡張可森、梁晃維,指「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聲明則由張可森執筆起草。

3 人於 2020 年 6 月接受媒體《Spark.撻著》訪問,被問及面對打壓、香港前景時,梁稱,「正正就係我哋一直以嚟夢寐以求嗰個所謂攬炒嘅局面」,形容中共「直接撕破佢自己嘅面具」,又指以往「我哋一直不斷呃自己,就話喺一國兩制嘅框架下,我哋香港人仍然係有險可守㗎,但今日就話畀我哋聽,中共都仍然係直接將呢條國安法撻落嚟。」

梁續稱,「透過一個咁差嘅環境,一個咁嘅絕境,我哋先能夠喚醒到更加多一直以嚟係希望同個制度妥協嘅香港人」,又指若果可以喚醒到他們,「我相信香港嘅未來呢係一定一片光明」。

徐子見(資料圖片)

案情指徐子見曾發布〈墨〉修改版本

徐子見在港島初選得票  7,974,最後落敗。他其後作為「Plan B」報名參選立法會正選。 

承認案情指,徐於案發時為柴灣區區議員,他在初選論壇上稱已在 FB「endorsed」(贊同)〈墨落無悔〉,但他修改了部分字眼;徐亦稱反抗不限任何年齡組別,每人都可以有不同角色,並要「抗衡呢個不義嘅政權」。

徐在 2020 年 6 月在其 FB 發布修改版本的〈墨〉,同樣提及他會遵守已達成的共識,堅定執行謀劃,包括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會運用權力,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要求調查警隊等。

案情又指,徐的選舉單張曾提及「在立法會取得 35+ 後,佔大多數的泛民議員就能夠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等不同方法逼使政府讓步」 ,又指「國安條例成為對抗人民的武器」、令「一國兩制蕩然無存」等。

區諾軒作供時,控方曾展示港島區協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於 2020 年 7 月 28 日曾討論徐子見應否參選立法會;被控方指為「Plan B」的楊雪盈發訊提及,她與徐子見會報名參選。

鄭達鴻
鄭達鴻(資料圖片)

判詞:鄭達鴻記者會舉牌 遵從公民黨立場

被裁定罪成的鄭達鴻,於港島初選獲 11,090 票,排名第四出線。他報名參加立法會正式選舉後遭 DQ。

法官裁定鄭達鴻罪成的其中一個理由,與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民黨記者會有關,時任黨主席梁家傑在會上稱「義無反顧地」支持初選協調,時任黨魁楊岳橋則稱,若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則會「以後政府每一個法案…我哋都會否決」,形容為「莊嚴承諾」。

官指,鄭曾參與該次記者會之前的黨內部籌備會議,知悉譚文豪曾提及以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故「必然預視」楊、譚在記者會的發言,官指出,鄭沒有表示不同意兩人的發言,更在記者會舉起標語牌,認為顯示他已決定遵從梁、楊的發言為黨立場。

法官另指,鄭數年來擔任公民黨執委,一開始已有望代表黨參選,同意遵循黨「莊嚴承諾」的立場,又曾在多個場合表示支持使用否決權,逼使政府接受「五大訴求」。

官又指,鄭在街站發言曾稱民主派必定團結力爭「35+」,「係可以喺嚟緊嘅立法會度呢係可以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呀,同埋係可以為香港人呢爭取落實五大訴求。」裁定鄭知悉「35+」目標為否決預算案,逼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

楊雪盈(資料圖片)

官推論楊雪盈知〈墨〉內容 否決預算案立場沒變

楊雪盈於港島初選的得票為 5,707,最後落敗。她其後報名參加立法會正選,辯方指反映她不遵從「35+」協調共識,控方則指她是「Plan B」人選。

辯方亦爭議,楊的 FB 未有發布〈墨〉,沒證據顯示她同意簽署。惟法官指,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相反情況下,唯一合理的推論是楊知悉〈墨〉的內容,並知悉其他初選參與者贊同〈墨〉。

官又指,警方在楊的電腦亦檢獲港島區協調協議等文件,提及「政府多年來提出的財政預算案,都是由上而下,幫唔到真正有需要既人」,故她一定會否決預算案,又指有關內容是在《國安法》實施後撰寫的,顯示楊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沒有改變。

官續指,加上楊在初選論壇上的發言,顯示她與「35+」目的站在同一陣線,而她曾與戴耀廷等人一同出席初選記者會,必然知悉本案謀劃是在立法會取得多數議席,威脅動用否決權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彭卓棋(資料圖片)

官拒納彭卓棋供詞 形容「投機取巧」

彭卓棋在港島初選組成 4 人名單參選,辯方指有違港島區共識。彭的名單得票為 2,880,最後落敗。他其後沒有參加立法會正選。在審訊中,彭出庭作供,稱認為〈墨〉是「鬥黃書」,即使有細讀內容都會簽署,因不簽會對選情不利。

官主要考量彭的政綱內容、選舉時公開言論等,裁定他同意「35+」計劃的目標;指其選舉單張提及立會過半「35+」願景,提倡運用立法會權利,否決預算案,迫使當權者回應「五大訴求」,而單張背面印有戴耀廷發布於《蘋果日報》的 「攬炒十步曲」等。

判詞亦引述彭於初選論壇曾稱,「我哋嘅敵人就係共產黨,我哋入到議會不息(惜)以肢體抗爭、癱瘓政府、否決財政預算案,亦會用議員身位支援街頭抗爭」等。彭有作供,但官拒納他稱因其創業生意,故無意否決預算案,並形容彭是「投機取巧」,證供難以置信。

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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