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歲女童虐殺案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 就定罪申上訴即日被駁回

5 歲女童虐殺案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 就定罪申上訴即日被駁回

分享:

2017 至 2018 年, 5 歲的女童 Z 遭生父及繼母虐待致死。兩人 2021 年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另兩項控告他們虐待女童 Z 及其 8 歲胞兄男童 X 的「殘暴對待兒童」罪,則各判囚 9 年半,刑期同期執行。女童的繼外婆亦因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 5 年。

生父及繼母周三(10 日)向高院上訴庭就謀殺申請定罪上訴許可,被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即日駁回。兩人隨後當庭撤回就「殘暴對待兒童」罪的刑罰上訴。繼外婆的刑罰上訴許可申請同樣被即日駁回。

法官薛偉成特別提及,他曾於一宗 2018 年虐待兒童案件,表明認為現時虐兒罪行最高監禁 10 年不足反映嚴重案件的刑責。今再提出關注,要求當局跟進及考慮修例。律政司代表指會向部門反映,又指法改會已於 2021 年 9 月發表報告建議提高最高刑罰。
生父繼母就定罪上訴   指原審引導不足

女童 Z 的生父及繼母,就謀殺定罪申請上訴,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刑罰上訴則無律師代表。答辯方(律政司)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劍華代表。

蔡維邦指,儘管原審法官黃崇厚已小心引導陪審團,但仍可就虐待事件與死亡的「因果關係」作更仔細的引導。他指原審應指引陪審團,依次決定兩個事項:(1)每項虐待事件是否曾發生;(2)如有發生,是否由生父及繼母同時作出,或者是由當中哪一人作出。

蔡指,這能協助陪審團更有系統及獨立地考慮每個虐待事件,以免他們將其中一人的罪責歸咎於另一人身上。

3 名法官質疑,案發長達 5 個月。女童 Z 的死亡非由單一事件,而是生父及繼母一系列的行為造成,指出法庭應整體考慮,又指加上原審時,辯方案情只是他們沒有意圖殺害女童 Z 或對她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兩被告不爭議曾作出涉案行為,也不爭議那些行為最終導致女童 Z 死亡,即接受了其行為與女童 Z 死亡有「因果關係」。

官當庭駁回謀殺罪上訴申請

蔡維邦又指,男童 X 原審時作供講述的內容具形象性(graphic),指陪審團聽取男童 X 的證供後,會無可避免地影響他們的觀感,繼而不當地影響他們就女童 Z 的控罪作裁決。

律政司回應指,男童 X 與女童 Z 當時居於同一地點,陪審團需要知道男童 X 的遭遇,才可在恰當背景下,理解女童 Z 的處境。法官查問下,蔡澄清不是指男童 X 的證供不可呈堂,也承認原審時,辯方沒有就此作過任何申請。

法官聽取陳詞後聚頭商議片刻,隨即宣布駁回兩人就謀殺罪的定罪上訴許可申請。兩人之後自行表示放棄「殘暴對待兒童」罪的刑罰上訴。

繼外婆稱對兩童受虐認知有限  法官質疑

女童 Z 的繼外婆就其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提出刑罰上訴,由大律師梁振強代表。梁批評,原審判刑時,錯誤將女童 Z 的死亡納入考慮,指繼外婆對兩童受虐情況認知有限,因她不是兩童的直接照顧者,而生父及繼母施虐的大部分時間,她都不在家,因此判囚 5 年屬明顯過重。

法官質疑,繼外婆與兩童及生父繼母一同居住 5 個月,證據也顯示女童 Z 滿身傷痕,繼外婆是否可能不知情。梁回應案發時是冬天,兩童穿長袖衣服,及繼外婆週一至五上班,晚上 9 時半才回家,兩童此時大多已睡覺,因此她較難察覺他們的傷痕。

但法官潘敏琦指,證據顯示繼外婆曾一次阻止生父及繼母虐待兩童,明顯繼外婆對虐待事件知情。最後 3 名法官同樣當庭駁回繼外婆的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案情:生父繼母與兩童玩「飛高高」等虐待遊戲

案發於 2017 年 8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1 月 6 日。生父(26 歲)及繼母(27 歲)同被控一項謀殺及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分別指他們非法殺死女童 Z,以及虐待男童 X 及女童 Z;繼外婆(53 歲)被控 4 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指她虐待男童 X 及女童 Z。以上均為案發年齡。

原審 7 人陪審團經 28 天審訊,一致裁定生父謀殺罪成,以及 6 比 1 大比數裁定繼母謀殺罪成;繼外婆則被指疏忽照顧兩童,被裁定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生父及繼母開審前另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

控方案情指, 2017 年 8 月 ,X 及 Z 與生父和繼母搬進繼外婆住所後,曾遭不同方式虐待,如不給予食物、以藤條虐打、掌摑致嘴角流血、冬天以睡袋睡地板、被綁及罰站至天亮等。生父及繼母更以名為「飛高高」及「扮超人」的虐待遊戲,將兩童拋至天花板撞頭,又不斷搖晃他們。

CACC 89/2021、CACC 9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