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無業男涉 2021 年 8 月,在屯門遊樂場涼亭,用斧頭隨機砍殺七旬漢,並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殺人。他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罪成,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引述精神科專家指,被告有精神病徵狀,但並非患思覺失調,認為被告「裝病」。官認為,被告並非神智失常,與死者無怨無仇,卻無故殺死互不相識的死者,亦無展示深刻悔意,犯案手法極之兇殘,為「反社會行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無業男涉 2021 年 8 月,在屯門遊樂場涼亭,用斧頭隨機砍殺七旬漢,並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殺人。他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罪成,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引述精神科專家指,被告有精神病徵狀,但並非患思覺失調,認為被告「裝病」。官認為,被告並非神智失常,與死者無怨無仇,卻無故殺死互不相識的死者,亦無展示深刻悔意,犯案手法極之兇殘,為「反社會行為」。
1999 年 ,女報販何慧霞疑因與報紙分銷商糾紛,在深水埗街頭被人斬死。事後 5 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案中負責「睇水」的被告盧漢興,至今服刑 18 年,他不滿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自 2013 年起 8 度以他「已服刑期不足」為由,拒絕批出有條件釋放令,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李運騰周三(22 日)裁定他勝訴,指《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下,處理長期服刑囚犯可否有條件釋放時,應考慮 4 項因素,惟委員會錯將「已服刑期不足」當成「王牌」,認為若未能通過此門檻,便毋須考慮其他因素,屬程序錯誤。官下令撤銷委員會決定,並要求委員會明年為被告定期覆核時,須參考本案判決書,並充分考慮所有因素。
1999 年 ,女報販何慧霞疑因與報紙分銷商糾紛,在深水埗街頭被人斬死。事後 5 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案中負責「睇水」的被告盧漢興早前提司法覆核,指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自 2013 年一直以相同理由拒絕覆核其刑期,要求法庭推翻委員會決定。案件於周三(18 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
盧親自陳詞指,委員會多年來均以他「已服的刑期不足」為由拒絕申請,未有考慮條例訂明的其他因素,又指自 2018 年獲懲教署評定行為良好,並曾協助執法機構將案中兩名幕後主腦繩之於法,委員會雖確認其貢獻,卻沒予以實質考慮。
委員會一方則指,囚犯已服刑期是否足夠為首要考慮條件,如未能滿足這條件,考慮其他因素亦是徒然(futile),又指委員會有酌情權就各因素給予不同比重,亦已列出有利盧提早獲釋的因素,例如他在案中並非主謀、在獄中曾制止囚友間的肢體衝突等。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布裁決。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7 人陪審團一致裁定孟加拉裔父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成。兩名 33 歲及 29 歲被告周三(11 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就謀殺罪,依例判處他們終身監禁,虐兒罪則判囚 6 年。
女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女被告情緒崩潰(shattered),她希望向法庭提出,自己深愛兒子,亦從沒傷害他,強烈反對陪審團裁決。
法官指,難以相信兩人無恥地歸咎於長子,批評二人對男嬰的所作所為令人憎惡(abomination to anybody),又指兩人現時的兩名孩子亦是受害者。男被告聞判時表現平靜,女被告低頭啜泣,散庭時須扶牆步入囚室。
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陪審團裁定謀殺、虐兒罪成 傷勢揭示生前有何遭遇?
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昏迷家中,37 歲親父劉佳坪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則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
親父否認謀殺,7 人陪審團經 22 天審訊、退庭商議 3 小時後,在今年 3 月一致裁定他罪成;法官黎婉姫按例判處他終身監禁,並就他另承認的虐兒罪判囚 6 年 5 個月。
據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劉佳坪已於今年 4 月 16 日,自行向高院提出定罪上訴。司法機構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4 男 3 女陪審團上周退庭商議約 3 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周三(26 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姫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虐兒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童相處亦有歡樂時光,惟官指被告行為不可思議、非常惡劣,須處阻嚇性刑罰,保護手無寸鐵的幼兒。考慮被告曾向女友淋通渠水被判監,出獄後多次對親生女暴力施虐,將量刑起點定於 8 年,經認罪扣減後判囚 6 年 5 個月。 被告聞判時一度低頭。
前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於 2015 年涉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珈球,放在私家車內殺害妻女,被裁定謀殺罪成。許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許否認兩項謀殺罪受審,周二(14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 41 日審訊。陪審團於早上退庭商議,近 4 小時後,一致裁定許金山謀殺妻子黃秀芬、次女許儷玲的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祁彥輝稱,陪審團裁定許兩項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坐在被告欄的許金山聞判時望向陪審團的方向,表現平靜。官亦問許有否任何發言,許稱沒有(no, my lord),其後由兩名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囚室。
法官在最後感謝陪審團連日的參與,稱本案審期長且證據複雜,終身豁免各人再擔任陪審員,亦提到,希望他們從中理解陪審團制度對香港司法的重要。
2016 年,一對父子在大埔富亨邨商場平台閒聊期間,遭中年漢騷擾,雙方爭執並大打出手,父親被剌腹致死。中年漢兩度受審均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不服定罪提上訴,上訴庭早前指原審未就被告受酒精影響的情況,正確引導陪審團,裁定上訴得直,改判誤殺罪成及監禁 12 年 9 個月。 上訴庭周四(16 日)頒布判刑理由,指被告出發尋找死者前,兩度回家更衣及持刀,從其刻意舉動可見,他在本案中的精神狀態已接近謀殺意圖,若非原審不正確引導陪審團,上訴庭會維持謀殺定罪。判詞又指,被告受審期間提出多種抗辯理由,包括意外及自衛,沒有明確和堅定的立場,認為他無權獲得三分一刑期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