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自編自導罪案予還押犯「提供線報」申減刑 一被告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5人涉自編自導罪案予還押犯「提供線報」申減刑 一被告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分享:

3 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2 人被控洗黑錢

5 名被告依次為王珏琛(39 歲,無業)、劉臻頤(27 歲,商人)、關宇軒(24 歲,無業)、溫展鵬(27 歲,無業)、鄭樂琳(24 歲,無業)。據廉署資料,王珏琛案發時正還押,劉臻頤為其女友,餘下被告為王的同黨。

王、劉、關同被控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首控罪指 3 人於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香港串謀與陳逸衡及其家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次控罪指 3 人於 2022 年 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香港串謀與李觀浩 Hugo 及其家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溫、鄭則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31 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現金 319,500 港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首被告失聯 3 個月

首被告王珏琛周二缺席聆訊。控方指,王自 4 月 19 日沒到警署報到,希望法庭發出拘捕令。代表王的大律師亦指,未能聯絡王,將與事務律師退出案件。

法官高勁修要求懲教人員於庭外呼叫王的名字,確認王不在場後,遂頒下拘捕令。

一被告擬不認罪 明年 7 月開審

辯方指,第三被告關宇軒已向控方申請認罪協商,需時與控方商討,希望法官押後至 9 月 11 日處理關的答辯。法官批准申請,但提醒案件已第 7 次提堂,盼下次應訊能完成答辯。

第二被告劉臻頤則擬承認首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換取另一控罪存檔法庭。控方指對申請沒有異議,官遂下令劉於 2026 年 3 月 25 日正式答辯及求情。另外,劉申請今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3 日期間離港,到內地為丈夫辦理單程證,控方沒反對,獲法官批准更改保釋條件。

至於第四被告溫展鵬,辯方指溫擬承認洗黑錢罪,同樣獲法官批准押後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答辯及求情。

第五被告鄭樂琳則擬否認洗黑錢罪,案件排期於 2026 年 7 月 6 日開審,預計審期 10 日,將以中文進行。控辯雙方會在 2026 年 6 月 4 日進行審前覆核。

DCCC37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