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 2023 年 6 月初報案,指其女兒疑被盜去手機。警員調查時發現該名 14 歲女童手臂及腿部有瘀傷,再發現女童透過交友程式認識數名男子,懷疑曾發生性行為。6 名 21 歲至 40 歲男子,報稱職業包括教師、地政主任及消防員等,被控「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性交」、「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等罪,案件周四(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再訊,有辯方提出反對。裁判官溫紹明終批准控方押後,但指控方需要盡快完成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的程序,又指若準備好把案件轉介區院,下次聆訊時要備妥相關文件,以進行轉介。
40 歲教師申請保釋,官批准他以十萬元保釋外出,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日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其餘 5 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被控與 14 歲女童
非法性交、肛交等罪
被告依次為譚兆竣(25 歲,教師)、陳家明(30 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1 歲,工程實習)、曹杰庭(28 歲,消防員)、文家榮(40 歲,教師)及黃栢康(25 歲,YouTuber)。
6 人各被控一項「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指他們在 2023 年 5 月 3 日至 6 月 2 日期間,分別於悅品酒店荃灣、旭逸酒店荃灣、荃灣福來邨永寧樓一單位及荃灣絲麗酒店,與 14 歲的女童 X 非法性交。
曹杰庭另被控一項「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指他在 5 月 29 日於旭逸酒店荃灣,與年齡在 21 歲以下的女童 X 作出肛交。
黃栢康另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在 6 月 2 日在荃灣絲麗酒店襲擊 X ,而對 X 造成身體傷害。
文家榮另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在 6 月 19 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 2 張相片。
就任職消防員的被告,消防處早前回覆《法庭線》指,根據既定程序,有關人員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WKCC268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