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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基金|被指勾結外國勢力受查 吳靄儀入稟禁警查閱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資料

612 基金|被指勾結外國勢力受查 吳靄儀入稟禁警查閱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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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本月中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5 名信託人,其中大律師吳靄儀,昨(18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護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範圍的證物。她又要求警方歸還相關證物,並就警方非法扣留資料一事索償。

「612 人道支援基金」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藝人何韻詩、大律師吳靄儀、嶺南大學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及在囚的前議員何秀蘭。他們分別於本月 10 日及 11 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們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除何秀蘭因另案正在服刑外,其餘 4 人獲准保釋候查。

要求警方交還不屬手令範圍材料

事隔 1 星期,吳靄儀針對警方的搜查行動,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下禁制令。根據入稟狀指,被告為警務處處長,指警方早前根據《警隊條例》第50 ( 6 ) 條,於 5 月 11 日取得法庭手令,進入她位於香港島半山羅便臣道的寓所檢取證物。她要求法庭頒令,要求警方歸還所有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手令範圍的資料。    

就警方非法扣留資料索償       

吳靄儀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未經她的同意下,查閱、使用及複製上述資料,並要求法庭就警方的行動頒下指引,包括檢查及複製材料的過程、審視哪些資料屬受保護材料的程序等。

入稟狀又要求,警方就非法扣留及侵害有關資料賠償,當中包括訟費,但未有列明申索金額。

吳靄儀今年 1 月曾作同類申請

吳靄儀於去年 12 月 29 日,亦曾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及搜屋,指她作為《立場新聞》前董事之一,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通宵扣查後獲准保釋。她於今年 1 月 4 日入稟高等法院,作出與今次同類的申請,禁止警方使用及複製受 LPP 保護以及不屬手令範圍的資料,並向警方要求賠償。

HCMP 6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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