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歲旅遊巴司機涉去年 12 月,在灣仔道危險駕駛,撞斃一名女子,案件周一(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 9 月 24 日再訊,另新增一項保釋條件,要求被告不得離港。

被控危駕致死
被告吳貴雄(62 歲,報稱非專營巴士司機),被控於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香港灣仔灣仔道與交加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輛登記號碼 KS7323 的公共巴士,引致一名胡姓女子死亡。
被告獲准以 1 萬元現金保釋,須交出駕駛執照及不得駕駛。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以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及審訊日子將至為由,另新增一項保釋條件,要求被告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ESCC128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