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6 月 26 日晚上,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行動延續至翌日淩晨。26 歲地盤工被指塗鴉警總外的閉路電視鏡頭及警徽,事隔近 3 年,今年 6 月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周三(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他還押至 9 月 28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並須賠償 3,650 元。 另外,裁判官溫紹明指本案不複雜,被告事後短時間內被捕,詢問控方為何事隔近 3 年才起訴他。控方稱目前沒有資料,其後會呈遞相關時序表解釋。裁判官指警方負責將被告帶上法庭,「佢哋(警方)無心理準備我會問?難為你(檢控官)啦」。
案情指被告塗鴉警總警徽 後遭截查
被告梁建韜(26 歲,地盤工人),被控於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 3 號堅偉樓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財產,包括 1 組閉路電視鏡頭、2 個警徽及 1 個警察牌匾。
案情指,2019 年 6 月 26 日晚上,示威者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示威。翌日凌晨 12 時 13 分,被告用噴漆塗鴉警總外牆的一組閉路電視鏡頭、鐵閘上的 2 個警徽,及 1 個警察牌匾。
至凌晨 4 時 46 分,被告與 90 名示威者在修頓球場外遭截查,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公開片段後,揭發被告犯案。他於同年 8 月 29 日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直至 2022 年 6 月被正式起訴。
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就案件申請賠償令,被告須在 7 天內賠償 3,650 元。辯方押後求情,以索取背景報告及收集求情信。
ESCC85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