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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新城市衝突|男警受傷向警務處長索償 指警方評估形勢不周 致警寡不敵眾被圍攻

7.14 新城市衝突|男警受傷向警務處長索償 指警方評估形勢不周 致警寡不敵眾被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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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兩名便衣警稱當晚被示威者襲擊受傷。男警張歷恆繼今年 5 月向兩名承認暴動罪的示威者索償後,周一( 11 日)再入稟向警務處處長索償,指警方當日未有適當評估形勢,委派一小隊警員到現場掃蕩,致警員被示威者包圍、寡不敵眾,使其臉部、身體及眼睛受傷。

原告為警員張歷恆;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張於 2019 年 7 月 14 日晚 9 時 56 分,根據指示,連同一小隊警員往沙田新城市廣場 1 期 3 樓掃蕩。但到達後被在場大量示威者圍堵。申索人指,警務處委派他們到場前,沒有作適當的形勢評估,令他們寡不敵眾,使張的臉部、身體及眼睛受傷。故向警務處處長索取人身傷害賠償。

早前已向示威者入稟索償

張歷恆於今年 5 月 18 日,已入稟向梁柏添( 25 歲),及李文謙( 17 歲,學生)索償。梁、李早前承認暴動罪,於 2020 年 9 月分別被判囚 4 年及 3 年 4 個月。

而另一警員郭兆恒,亦已入稟向梁柏添及同案另一被告龔志遠( 52 歲,保安員)索償。龔早前認罪判囚 4 年。

DCPI 225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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