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判刑 李卓人3人判囚最重逾7年 官押後處理國殤之柱促鄒幸彤釐清身分

鄒幸彤 何俊仁 李卓人

分享:

左至右:前區議員陳劍琴、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鄒幸彤媽媽、李卓人妻子鄧燕娥、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他們一同在法院外受訪,回應判刑。(攝:Nasha Chan)

何俊仁頭髮灰白
李卓人身型瘦削

開庭前,何俊仁、李卓人由各 3 名男懲教人員帶入庭內,何俊仁頭髮灰白、面色蠟黃,穿灰色外套、灰色恤衫,向旁聽席點頭微笑;李卓人頭髮斑白、身型瘦削,穿寶藍色風褸、白色Polo 恤衫,向旁聽席揮手,被懲教人員捉住手阻止,他坐下之後戴眼鏡低頭翻閱文件。鄒幸彤入庭時露齒笑、向旁聽席揮手。

官:押後處理國殤之柱
鄒若參與需先釐清身分

法官李運騰甫開庭指,根據紀錄,早前已處理「國殤之柱」以外的證物,而法庭早前收到各方就「國殤之柱」物主誰屬的陳詞,惟各方出現分歧,故今天不打算處理,會先諮詢相關者再另訂日子處理,屆時亦可能不需要 3 名法官一同處理。

控方早前指「國殤之柱」屬犯案工具,應予充公,鄒幸彤反對,並指應歸還予丹麥雕塑家高志活。李運騰周五向鄒指,若她擬參與爭議需先向法庭釐清身分,「要再講一講你係用咩身份去爭辯喇,因為你本身唔係物主呢,變咗個物件嘅處理方法似乎同你冇咩關係,唔係話而家決定咗唔畀你陳詞,但如果你話你有權發言,你要話畀我知點解」,着鄒再呈陳詞交代。

李運騰隨後宣布判刑結果,指書面理由共 19 頁,庭上僅讀出結果:

支聯會:罰款 150 萬元,需於 3 個月內繳交
李卓人:判囚 7 年
何俊仁:判囚 5 年 2 個月
鄒幸彤:判囚 7 年 3 個月

散庭時,李卓人望向旁聽席,做出天主教唸經祈禱手勢;鄒幸彤舉起雙手做三指手勢,又向旁聽席揮手,被懲教人員壓低雙手;她被帶返囚室時,轉身以口型向旁聽席說「拜拜」。

2019 年六四晚會台上情況。

官裁定屬情節嚴重

判詞的新聞摘要指,3 名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認為,雖然本案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等也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但本案仍然屬於「情節嚴重」的級別,並列出 6 個理由,又指李卓人 3 人基本罪責相同,皆以判囚 7 年半為量刑起點(見判詞速讀報道)。

據《國安法》煽動顛覆罪,刑罰有兩級,「情節嚴重」判監 5 年以上至 10 年以下;「情節較輕」可判囚 5 年以下。求情指,李卓人、何俊仁皆主張,本案不及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嚴重,應屬「情節較輕」(見報道)。

何俊仁減刑 28 個月
認罪減刑不足四分一

減刑因素方面,何俊仁因在交付程序和排期後才認罪,因此獲 22 個月扣減,亦即不足刑期四分一。

法庭另就李卓人、何俊仁擔任長達 21 年的公職,給予各 3 個月減刑。至於何俊仁患癌,法庭指其病情已告穩定,健康狀況「不足以構成減刑的理由」,亦相信懲教署會為他提供足夠及適切的治療。

法官另額外就 3 被告同意大量控方案情,節省可觀審訊時間及公帑,亦考慮到審訊日期「因事前未能預計的原因而一再延後」,對各被告造成一定心理壓力,為 3 人額外減刑 3 個月。

換言之,何俊仁共獲 28 個月減刑;李卓人及鄒幸彤分別獲 6 個月及 3 個月減刑。

支聯會案 鄧燕娥(攝:Nasha Chan)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周五到庭旁聽。(攝:Nasha Chan)

支聯會案 鄒幸彤媽媽(攝:Nasha Chan)
鄒幸彤媽媽(攝:Nasha Chan)

吳敏兒 天心攝
吳敏兒受訪時哽咽。

料 3 人
2028 至 2030 年出獄

按控方在求情當天透露、3 人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數計算,截至周五判刑日,李卓人、鄒幸彤已還押 1,442 和 1,418 天;曾獲准保釋約 7 個月的何俊仁,已還押 1,301 天。

《法庭線》按此推算,假設不獲獄中減刑,預計 3 人的剩餘刑期由 1 年 8 個月至 3 年 2 個月;李卓人將於 2029 年 9 月出獄,何俊仁將於 2028 年 4 月出獄,而鄒幸彤 2030 年 1 月出獄,他們出獄時分別 45 至 76 歲。

鄒幸彤 刑期

何俊仁 刑期

李卓人妻:會上訴
吳敏兒:希望佢哋捱過呢段日子

判刑之後,李卓人妻子鄧燕娥、鄒幸彤媽媽與前支聯會常委受訪,鄧燕娥稱一定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前常委劉家儀亦稱李卓人與鄒幸彤都會提出上訴,細節待與律師商討。

47 人案已出獄被告、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在法院外受訪,哽咽稱「我好想佢哋快啲可以出嚟,但而家呢個快啲,都要超過一年時間⋯⋯我自己都經歷過長期還押,嗰種唔開心同無奈,係好難形容。」

她說作為過來人,亦會希望盡快知道確實刑期,「希望見到完嘅日期慢慢、慢慢近自己,就可以返屋企喇。」她指剛才在庭內看不到幾位被告,但仍希望在精神上為他們打氣,「希望佢哋捱過呢段日子,最後⋯⋯(哽咽)終有一天會出返嚟,同屋企人團聚。」

李桂華:鄒刑期最高意料中事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判刑後在法院外見記者,指從 3 人被判的刑期來看,可以見到其罪責極其嚴重,鄒幸彤毫無悔意、冥頑不靈,刑期最高,是意料中事。李續指,其實很多抹黑或攻擊香港的外部勢力,他們自己本身都有保護自己國安的法律,有些更加是很嚴厲,「但他們如此對我們的惡意態度,我覺得除了他們是別有用心又或是持雙重標準的話,我都想不到其他合理原因。」

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