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樂被指煽惑暴動 續還押至11月再訊 待考慮是否認罪

吳子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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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認罪排期明年 6 月審

吳子樂身穿藍色恤衫、黑色西裝外套應訊,精神不俗,不時望向旁聽席。案件上次提訊時透露,吳的法援遭拒,他私人聘請的大律師梁耀煒及柯愷欣,周四繼續代表他應訊,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吳加悅。

辯方甫開庭指,望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待辯方提供合適法律意見及閱讀文件,讓被告有時間考慮答辯,得悉控方不反對。法官陳廣池表示,若吳打算不認罪,將排期 2027 年 6 月開審。

同案被告擬認罪 12 月答辯

案件上次提訊時,同案被告陳維亮表示擬認罪,排期 12 月 28 日答辯。梁耀煒補充指,現只需押後較短時間,若吳決定認罪,將與陳一同在 12 月答辯。

法官批准押後至 11 月 17 日再訊,期間吳繼續還押。

案件 2025 年 10 月首提堂 兩人始還押

兩名被告依次為吳子樂(起訴時 32 歲,無業)、陳維亮(起訴時 34 歲,攝影師)。

吳子樂被控 3 罪,即「煽惑參與暴動」、「串謀煽惑參與暴動」,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

吳子樂與陳維亮被控在 2019 年 10 月 22 至 23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另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5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詳的人及李芷盈,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及在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8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翻查資料,吳子樂及陳維亮於 2025 年 10 月 30 日首次提堂。陳沒保釋申請,吳則分別在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皆被拒絕。

DCCC73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