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宿舍內5度強姦院友罪成囚13年 助理舍監不服定罪提上訴

高等法院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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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裁定 5 項強姦罪成 官判囚 13 年

現年 40 歲的上訴人宗培基,早前否認 5 項強姦罪受審,7 人陪審團今年 9 月一致裁定他當中 2 項罪名成立,另外 3 罪亦以 6 比 1 裁定罪成。

法官游德康本月判罰他監禁 13 年,指他首項強姦指控發生時,僅任職助理舍監 19 天,而他每次犯案都涉誘導、有違誠信、有預謀,行為令人極度厭惡,13 年刑期是公平公正。官亦特別指出,被告辯稱因夏天穿短褲流汗,導致於床單上遺下精液,解釋荒謬絕倫。(詳見報道)

此外,法官提到專家認為被告人格有明顯問題,對自己精神狀況說法常表裡不一,例如他報稱睡不好、食慾不振、對留院父親感憂心,但據院所人員觀察,被告平日吃得好、睡得安穩,也早知父親已出院。

宗培基面對 5 項強姦罪,指他於 2024 年 7 月 13 日、21 日 及 28 日、8 月 3 日及 9 日,在大埔某宿舍 5 度強姦 X。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歐陽巽熙及陳天樂代表;辯方由大律師許卓倫代表。

CACC383/2026(HCCC27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