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岸然案Day14|控方質疑王「共產黨以災亂港」論 為煽動憎恨共產黨

王岸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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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稱僅分析心態 並非煽動投白票

王岸然沒有律師代表、選擇自辯,他獲安排坐在證人台,身旁有懲教人員看守。主控、高級檢控官莊文欣周四繼續就「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盤問。

莊文欣先針對 2025 年立法會選舉作盤問。莊指王片中稱,「咁如果鍾意去投,可能就話⋯我投白票⋯比賽吓邊個投⋯睇吓邊個夠勁⋯理論上到時影出嚟㗎嘛」,問他是否提議一場集體行動。

王表示,立法會投票中,點票時會有投映機展示廢票的模樣,並會有新聞報道,而有人或會有些心態,是在票上寫字、寫粗口,看誰「寫得最多最精彩」,但他一直建議不要投白票,認為這樣做沒有意思。

莊再指,王片中稱「即係話畀人聽,我冚唪冷裝晒 cam⋯以後你仲邊有人投票⋯國際譁然⋯大家去投票之前望吓先⋯有冇暗 cam,或者你戴闊邊帽」,實際上是指出如何逃避監測的方法。王答如有人「又要驚又想去投,呢個係分析、係一個方法,但唔等於我鼓勵佢吖嘛。」

控方質疑王向觀眾指出避責方法

莊續指,王片中曾提及,蓋兩個印、毀壞選票屬刑毀,問他是否向觀眾指出可逃避責任的方法。王否認,重申他只是陳述顯而易見的事(state the obvious),「唔等於我鼓勵任何嘢」。

莊質疑,王至少提出 3 個方法,他的影響力可能會引起人仿傚。王否認稱「有人可能覺得我戇居」。莊要求他直接回答,王表示「恰恰相反,我係叫佢唔好咁做法」。

莊續指,王片中曾稱投白票是「一種令你舒服嘅行為」,實際是鼓吹投白票。王否認。莊再指出,王涉把在選票上寫粗口、投白票等,包裝成不會「俾人捉到嘅方法」,亦涉與向觀眾帶出「你可透過侮辱選舉,表達對特區同立法機關不滿」,及以間接方式鼓勵他人投白票。王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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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稱唱衰「偽選舉」旨在「以破為立」

莊文欣轉就王指稱 2025 立會選舉是「偽選舉」一事盤問,指王片中說過選舉遭中央操控,亦點名中聯辦違反《選舉條例》,問他指控中央駐港機構幕後操縱選舉一說有否證據。王答「我係用『房間裡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 即係係人都知,不過唔會講出嚟。」莊追問有否證據。王答「如果要證明,唔需要做政治論述啦。」

莊指王片中援引江旻憓參選一例,稱「中央畀舊屎你食,你都要食」。王稱因江有外國國籍,故未能參選選委界別而改去功能界別,令原先旅遊界的議員出任 3 年就退下,「成個安排太明顯啦,老老實實啦。」

莊提出,王的用意是想令觀眾對立法會選舉失去信心。王答「可能佢哋更有信心啦,(中央)安排得更好畀佢哋。可能係『藍絲』,可能㗎,有人鍾意咁。民調顯示,國內有六成人認為專政好,香港都係,香港都有過半」,但他同意會令本來沒信心的「黃絲」,「加強咗冇信心呢個情況。」

王又說,自己「唱衰呢個偽選舉」,是「以破為立」、「係換一樣新野」。莊質疑,他的內容只有破,並沒有立,亦即沒有提出意見改善。王反駁稱「你唔掂自然要改㗎啦⋯時時都提回復返正常嘅選舉⋯回復返個直選,五大訴求呀嘛,時時都講㗎啦」,又說「我批評嗰樣嘢就係破,就逼佢立」。莊向王指出,他把矛頭指向共產黨在幕後操縱,目的是想引起憎恨、藐視或離叛。王否認。

莊轉問,王是否希望選舉大敗。王表示他的用詞是「小鳳姐」。莊疑惑問,「你可唔可以解釋吓」,引來庭上笑聲。王遂笑說,「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呀!叫啲人仆街,『有請小鳳姐』、『歡迎小鳳姐出場』!」

莊再問,王是否一直希望選舉大敗。王同意,稱因「如果佢呢個得,就係制度得,就唔會民主改變。我哋當然希望佢失敗,我形容佢偽選舉。」

王認倡取消《國安法》
稱對象包括當權者

莊轉問,王涉倡取消《國安法》,這並非正當批評。王反問,「點解唔係呀?係一個要求嚟。我咪作供講過五大訴求嘅意義。呢個一致嘅,由始至終都係嘅。」

莊遂指,「全國人大制訂、喺香港實施嘅全國性法律,你主張取消咗佢?」王同意。莊問,他是否想觀眾認同其目標。王同意,並稱觀眾包括當權者,因「一般人唔會知,或者唔會理解,唔會諗咁多。但係當權嘅人,應該要諗呢啲戰略上應該做嘅嘢。」

莊指出,王想令人對憲制秩序產生藐視、憎恨或離叛。王否認。

王否認「軟對抗」挑起對政府憎恨

就「軟對抗」,莊指王曾向警方說「香港而家時勢⋯其實我都已經改變立場⋯以前比較 favour 社運或者勇武,而家 favour 軟對抗,我都自然講多咗軟對抗,因為安全吖嘛」,遂向王提出,「軟對抗同硬對抗,兩樣目標都係殊途同歸,都係對抗」。王同意,但方式不同。

莊提出,軟對抗意思是「透過虛假陳述,或者冇事實嘅觀點,就去挑動同埋誤導公眾」,其目的是令公眾產生錯誤認知,並透過輿論、網上發酵手法去分化社會,以及挑動社會負面情緒。王一概否認。

莊指,王早前提出過其概念是「避稅」,問軟對抗是否「避稅」概念一種。王認同相近,「只要係合法,都係 avoidance 、避免觸犯法律,都係相近啦 」。莊提出,王呼籲軟對抗,是想挑起對政府的憎恨、離叛或不滿。王否認。

否認鼓勵參與「香港議會」

針對「香港議會」,莊指王主問時提過,「欣賞香港議會呢啲咁有創意嘅嘢、直接民主⋯咁就光復香港,就有啲嘢代表香港人,咁我就欣賞呢啲嘢」,質疑香港議會並不是現行憲制下的立法機關。王答「當然唔係」。

莊續指,王知悉國安處已通緝多名籌組香港議會的人士,有關言論是否動員他人參與非法組織。王否認。莊提出,王帶出的思想,是香港僅軟對抗合法,但海外就軟硬對抗皆可。王同意,但稱僅是分析,並沒有鼓勵他人。

控方質疑「共產黨以災亂港」
涉煽動憎恨共產黨

就宏福苑大火,莊指王片中稱「災就災喇,邊個亂港?正正就是共產黨」,問他是否批評共產黨。王否認。

莊續指,王片中指稱火災的責任在共產黨,但這並非調查結果,而是其政治推論。王否認。

莊再指,王涉不斷向觀眾重複「共產黨以災亂港」的信息,目的是想煽動他人對共產黨的憎恨、藐視和離叛。王皆否認。

莊最後指出控方案情,當中王同意涉案影片是他一手一腳策劃、有意識發布,但他不同意自己是「明知所有影片有煽動意圖而去發布」。對於莊稱,客觀和中立的評論並不需時時想着紅線,王反駁稱需要。

官關注如何確認直播 「明知」有煽動意圖

法官張潔宜其後關注,控方以影片作為證據,而大部分都是直播,被告在影片中講完第一句,但尚未講出下一句話時,如何確認被告「明知」有煽惑意圖?此外,為何控罪是「發布煽動刊物」,而不是「作出煽動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

莊文欣表示會依賴開案陳詞立場,又補充稱被告發佈影片前已經知道內容,所以「明知」具煽動意圖而特意去發佈,強調被告影片並非衝口而出,而是有精心計劃的內容。

官要求王補充口供

法官亦要求王就香港議會和衝突理論等補充。就香港議會,王岸然指他欣賞其整體概念,因認為直接民主是未來趨勢,網上投票便是一例,是時代進步、有新創意的好現象,但他不是支持香港議會,從未參與任何營運細節,甚至特別避開,若有新聞才會有所評論。

至於衝突理論,王指這是社會學的三大理論之一,奠基者之一是馬克思,意指社會由多個利益、權力和價值觀完全不同的板塊所擠壓而成的結構,不同人、不同的訴求、不同的見解和利益之間會產生衝突,衝突無可避免,衝突之後得出一個協調,才令社會不斷前進、演變。

王稱,中國都認可這一套,就算習近平、毛澤東,都論述過太平盛世要「繼續革命論」。

而王認為,社會一直有各種衝突,軟對抗是其中一種,若希望一個社會連軟對抗都沒有、所有人都和諧相處是不可能的,因為不符合社會理論。

否認兩罪受審

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起訴時 71 歲,現 72 歲,報稱退休)被控兩罪。當中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來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8 條,是警方首次動用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另一項為「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DCCC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