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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29 歲女技術員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 3 年 5 個月

9.29 金鐘|29 歲女技術員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 3 年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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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涉 8 人案件有 6 人認罪,其中 4 人包括案發時 29 歲的女技術員於開審前改認罪,她周五(2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5 個月,另面對的襲警罪早前獲存檔法庭。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本案暴動針對代表政府的政府總部,參與人數過百、為時 30 分鐘,示威者又設傘陣、堵路及擲汽油彈,規模絕對不小,當中更有人戴口罩或面罩,明顯為掩飾身分,遂以判囚 4 年 6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沒案底,犯案屬一念之差,最終判囚 3 年 5 個月。
辯方求情:一念之差鑄成大錯

辯方求情指,被告劉燕嫦現年 32 歲,畢業於理大,獲家人稱讚對家庭盡職,其上司指會在被告服刑後重新聘用他,望法庭考慮被告沒案底、一念之差下鑄成大錯而輕判。

同案 7 人認罪或被裁罪成 5 人判囚 、2 人判入教導所

8 名被告依次為:謝曉峰(20 歲,學生)、15 歲男生、14 歲男生、曾憲嘉(24 歲)、黃昱翔(20 歲,學生)、劉燕嫦(29 歲,技術員)、游茜茹(22 歲,產品檢測員)及范瑜(30 歲,髮型師),上述為案發年齡。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6 名認罪被告中,15 歲男生、劉燕嫦、游茜茹、范瑜及黃昱翔均於開審前認罪,曾憲嘉則在審訊期間改為認罪。不認罪受審的謝曉峰及 14 歲男生早前被裁定罪成。

劉燕嫦以外的 7 名被告,同在本月 21 日判刑,5 人被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7 個月不等,2 人被判入教導所。

至於劉燕嫦、游茜茹另被控襲警罪,指她們同日同地襲擊高級督察韋鑑洸和偵緝警員 13751,該罪獲撤控。

DCCC2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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