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家姑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押後9.5再訊

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家姑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押後9.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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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1 日,被告李瑞香准保釋離開區域法院。
辯方:需要 2017 至 2023 年間警方調查資料

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到 9 月 5 日再訊,表示由於控方早前指出,本案檢控基礎是針對被告兒子於 2017 年時潛逃的區院案件。而李瑞香於 2023 年才被檢控,辯方需要 2017 至 2023 年間警方的調查資料,並可能作出其他申請,以便於 9 月 5 日答辯,承諾是次屬最後一次押後申請。

控方回應指,辯方兩天前去信控方表示希望索取未用於檢控的資料 (unused materials),但控方早於今年 3 月 15 日已向辯方提供相關列表,而且控方的案情撮要亦清楚列明,本案檢控基礎是針對該區院案件,不解為何辯方現時才申請索取資料,但亦無奈接受辯方申請。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李瑞香(63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她於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催促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警方提供資料,或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DCCC1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