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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兩男女涉助死者前夫逃澳門 被控意圖協助罪犯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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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家姑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阻撓調查鄺港智 還押4.11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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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2.3

PODCAST: 7.1立會|王宗堯等4人暴動罪成 兩記者暴動無罪、進入立會罪成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藝人王宗堯等 6 人不認罪受審,經歷 34 日審訊,周四(2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決。其中 4 人包括王宗堯暴動罪成,當中被告林錦均另面對一項刑事毀壞亦罪成。餘下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則罪成。 除兩名記者獲准保釋外,其餘 4 人須還押,連同鄒家成、劉頴匡等認罪 8 人,押至 2 月 6 日及 21 日求情,案件訂於 3 月 16 日判刑。辯方指,鄒家成和孫曉嵐擬親自求情;法庭另為患思覺失調男生索精神科報告,以評核是否適合判處醫院令。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王宗堯供稱到立法會將充電器交給記者,只是砌詞解釋,他在現場與示威者擁抱、拍膊頭,明顯表達支持和鼓勵。至於報稱記者的兩名被告,官指不能否定他們當時進入立法會採訪,但馬啟聰在立法會發「紅色警示」後,未有聽從指示繼續逗留;另一報稱學生記者黃家豪,曾觸碰被示威者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法官認為屬不守秩序行為。 記協表示,對兩名記者被裁定逗留議會罪成,感到非常痛心,認為法官完全沒就新聞自由作比重考慮,憂慮案例會進一步窒礙記者採訪工作。 黎智英案|張劍虹完成作供 陳沛敏開始作供:黎支持民人權價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2 日審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完成作供,控方傳召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 陳沛敏供稱,《蘋果》創辦人黎智英有鮮明價值取向,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陳又形容,黎在「佔中」成為新聞,指他當時「成日去金鐘嗰度坐」,同事都認為「佢喺社會運動企得前咗」,又認為黎於 2014 年後,在國際上相較以前出名。 張劍虹在控方覆問下則確認,《蘋果》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有用「兩制蓋棺」等字眼,認為用字符合黎智英認為《國安法》生效後,「一國兩制已經完咗」的想法,形容「都係跟黎生嘅標準」。案件下周一(5 日)續審。 12港人|喬映瑜認製造爆炸品等囚61月 求情:理解國家關心年輕人 「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2022 年 8 月服完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隨即被捕。她承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 3 罪,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61 個月。 喬在求情信中稱,被抓獲後的第一個除夕,中聯辦及國務院曾派人探訪,「使我理解國家還是關心香港年輕人」,而她在獄中「在一眾警官的幫助下」,了解到「自己是何等熱愛自己的家 — 和平的香港」,明白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不希望再見到社會政治暴力事件」,以免社會及下一代「再次像我們付出沉重的代價」。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激進分子不滿足於非法集結及暴動,更打算以爆炸設備,製造更大恐慌。若被告成功潛逃,不單是對司法制度的輕藐和挑戰,亦如「一把匕首向香港一貫的保釋制度狠狠捅了一刀」,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 Read more

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家姑涉妨礙司法公正 阻撓警方調查鄺港智 案件轉介區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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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等3被告作提訊日 下一次提訊日4.15 3人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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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等3人 被加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前家姑將轉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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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控方稱需時檢驗證物 辯方指「不恰當押後」申訟費被拒

蔡天鳳碎屍案|控方稱需時檢驗證物 辯方指「不恰當押後」申訟費被拒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今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另外兩人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各被控一項「意圖協助罪犯」罪,案件周三(1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代表死者前夫一家四口的律師指,案件主管調查速度慢,導致案件不斷押後,「超過一年咁濟,都仲未做好(DNA 檢驗)」,申請是次提堂訟費。控方回應指,本案要化驗「不完整嘅人嘅殘肢」,所需時間會比一般情況長,認為是次提堂非合適場合處理訟費,強調辯方申請權利不會被剝奪,「他日法庭裁定押後係延誤、錯誤,理據係不變」。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辯方訟費申請,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12 月 20 日再訊,另批准兩名獲保釋的被告更改報到次數,死者前夫一家四口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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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30-8.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30-8.5
47人案|鄒家成:參選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 否認新東會議提「癱瘓政府」  

民主派初選案,周五(4 日)展開第 99 天審訊,鄒家成開始作供,稱參加初選目的包括宣揚「香港民族」理念;他不認為「35+」能達成,惟盼在「35-」下爭取最多「具抗爭意志者」進入立法會。他又指「本土和香港民族」與港獨「唔一樣」。

鄒否認,曾於新東協調會議上說過「推我哋入立法會癱瘓政府」等,另承認在會上提出將戴耀廷主張「積極運用」否決權的字眼,改為「會運用」,因覺戴說字眼指「可以投,可以唔投」屬模稜兩可,但自己被會議主持敷衍。

另外,陳志全於本周完成作供,他供稱對能否實現「35+」抱很大懷疑,認為民主派取得 30 席機會很微。但他在宣傳片和街站繼續宣傳「35+」,因當時社會彌漫著無力感,「好似做乜都無用」,故希望以此「鼓勵選民出嚟投票,要對峙呢個無力感」、「話畀佢聽 35+ 就有 ABCD 嘅選擇同能力,希望選民覺得議會有用、投票有用。」

控方其後質疑陳於將軍澳街站發言時,提及願望是達成「35+」,沒提及不可行。陳回答時反問,「當你生日許願嘅時候係世界和平嘅時候,你覺得世界和平可唔可以達到呀?」後稱認為「希望同埋相信」兩者沒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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