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周一(2 日)重新展開死因研訊,由裁判官林希維主審,不設陪審團。
案發時與女工同處升降台內、事故中受傷的技工指,當天由女工控制升降台及負責鋸樹,自己負責接過樹枝,再向下丟予同事。鋸樹約 5 分鐘後,工作台突然向下墮,他感受到很大的撞擊力,隨即覺得自己胸背劇痛,沒留意死者狀況,其後醫生指他左右胸口共有 6 條肋骨骨裂。負責在地面接樹枝的技工則指,他看不清誰控制吊臂、修樹,事發後同事叫喊二人名字,但死者沒回應。
另一名在地面工作的高級技工則指,當時沒看到誰人操作升降台,但一般是由鋸樹員工控制升降台,因只有該人才知道,如何調節至適合鋸樹的位置。研訊周二續,料續傳召康文署員工。

重新審訊、家屬續沒律師代表
本案曾於 2024 年 4 月展開死因研訊,惟死者曾賽茹(終年 55 歲)的家屬,於開庭後擬聘律師,故押後至本周一,再重召證人重新審理。
是日研訊,家屬由死者的丈夫、長子及幼子列席,他們繼續沒律師代表,由兩子負責提問。據悉,死者家屬不獲批法援。
研訊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主審、不設陪審團。死因研訊主任繼續為大律師簡永輝;列作利害關係方的康文署及機電工程署,續由大律師葉迪斌代表。
重召 4 人作供
4 名在今年 4 月已作供的證人再次作供,先由死者「茹姐」曾賽茹的長子劉鎧華,交代其母背景,指母親於內地出生,1993 年來港定居,過身前於康文署任技工,平日不煙不酒、有運動習慣,沒與他人結怨,亦不涉債務。其餘 3 人均為事故當天,與死者一同在現場修樹的隊員,主要交代案發經過,和一般工作情況。
事故發生於 2021 年 8 月 18 日,康文署港島西樹木組第 3 、4 隊在早上 9 時許抵達西營盤水街鋸樹,升降台上載有死者「茹姐」曾賽茹和傷者陳晚敬。至約 9 時 36 分,升降台吊臂急墮撞向大吊臂,兩人由消防員到場救出,曾送院後不治。
據呈堂的行車紀錄儀片段,畫面可見吊臂從左方高處呈鐘擺狀往下墮,在樹木下方的工人立即奔至升降台察看情況。
傷者:鋸樹 5 分鐘後突下墮
案發時同樣身在升降台上的技工陳晚敬指,當年他加入康文署任技工約一年多,和曾賽茹同屬康文署港島西樹木組第 3 隊。案發日早上約 8 時半,主管、康文署二級康樂助理員曾嘉傑訓示隊員,並安排他協助曾賽茹鋸樹,其後第 3 隊與第 4 隊共 11 人,一同乘車至水街工作。
陳指到埗後,主管先訓示康文署車長江展權,把涉事的吊臂工程車「AM 4925」停泊在水街,再訓示陳和曾要修剪哪些樹枝,二人遂入工作台,他站右邊,曾賽茹站左邊。他們戴好頭盔等後,就由曾控制升降台向上升,離地約 6 至 8 米後停下,由曾一手捉樹端,另一手鋸樹,鋸後再把樹枝交予自己,自己再丟至地面。
陳續指,鋸了約 5 分鐘、曾正觀察樹枝時,工作台突然向下墮,他感受到很大的撞擊力,隨即覺得自己胸背劇痛。他見到死者下半身、雙腳在升降台內,但見不到上半身,亦沒留意她有否撞傷;自己則因太痛而閉眼、呼吸困難,至救護員到場,亦只可用手示意有意識,但痛得不能開眼、說話。
陳指,其後看新聞才知,工作台墮下致一死一傷。醫生指他左右胸口共有 6 條肋骨骨裂,他留醫至 8 月 21 日出院,獲批病假至 9 月 24 日。
陳表示,升降台的中央位置有一部控制器,可控制轉向、前後伸縮、緊急停止,當時他沒發現故障。他對同事跑至車附近不知情,因正承受劇痛,「胸都爆埋喇嗰陣時」。

受傷技工指由同事教用工程車
在家屬提問下,陳指是由同事教他使用涉案吊臂工程車,案發之前也試過控制過機械臂,但自己沒上過相關課程;主管曾提示在升降台上不可過重,要注意樹枝重量、長度,但自己要確保安全才向下丟樹枝。他不知升降台最高承重多少,估計每次鋸落的樹枝約重 15 至 20 磅,身上裝備如頭盔,以及電動鋸等,他亦不知有多重。
至於修剪樹冠時,吊臂高度應高於、低於,或與樹冠看齊,陳指要視乎情況。對於家屬問,涉事車輛「AM 4925」是否曾出現機械臂故障,陳否認,並指不曾聽聞。另家屬質疑,按圖則,升降機當時應離地約 10 米高,陳表示他所指的 6 至 8 米,是估計高度,主管訓示時也沒提及高度。
隊員:不知勞工處曾發出使用指引
屬第 4 隊的技工蕭祖沛指,當天他負責收集鋸掉的樹枝,他見曾、陳進入升降台後,吊臂伸展至 2 樓。他看不清誰控制吊臂、修樹,但以前見過死者負責控制。至約 9 時 30 分,伸展吊臂突然彎曲,撞到大吊臂後產生大聲響,附近同事即叫喊曾、陳名字,當時陳有回應,但曾沒回應。其後他見同事到附近商店借木梯,他遂扶梯,同事則爬上去看情況。約 9 時 50 分,消防救護到場。
在家屬提問下,蕭亦指是由同事教其使用工作台,不知勞工處曾發出《安全使用動力操作升降工作台指引》。
高級技工:升降台由鋸樹者控制
屬第 4 隊的高級技工蔡文雄指,當天他負責在樹底下做人群控制,見升降台上同事開始修第三棵樹約 5 至 10 秒後,工作台突然墮下,聲量巨大,見曾的上半身被拋出升降台,他感到很害怕、「個人都窒一窒咗」。隨後他見隊員跑向升降台方向,曾已沒反應,陳則坐在工作台,「佢話唞唔到氣,好辛苦咁講」,之後他報警,期間隊員曾嘗試借梯拉二人出來,但不成功。
在家屬提問下,他認為兩隊共 11 人,但只得 1 個高級技工不會令工作難兼顧,「日日都係咁做」;他亦是由同事教用升降台,不知勞工處有發出相關操作指引。他表示沒看到當時是誰人負責操控升降台,但一般是由鋸樹者操作。
被問到若他和死者同被安排上去鋸樹,蔡則稱「我同『茹姐』上去,都係『茹姐』揸機」。另他沒試過遇涉案吊臂故障。至於修樹時移動升降台的高度,蔡說是由鋸樹者控制,因只有該人才知道,如何調節至適合鋸樹的位置,沒有特別標準。
CCDI-716/2021(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