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律師林洋鋐被指今年 7 月,一周內三度在油麻地單位非禮另一人,並對其刑事恐嚇。事隔 3 個月,他被起訴 3 項猥褻侵犯及 1 項刑事恐嚇罪,周五(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10 日再訊,以候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期間林獲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控三度非禮及刑恐
被告林洋鋐(57 歲,律師)被控 3 項猥褻侵犯罪及 1 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林被控於 2025 年 7 月 2 日、5 日及 8 日,在油麻地同一單位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 X;及於同月 9 日同地,威脅 X 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控罪書顯示,林洋鋐曾於 2025 年 7 月就本案被調查羈留,案件由西九龍總區總部重案組販運人口調查隊負責。
KCCC27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