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 准保釋明年1月再訊

​​內地男子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 准保釋明年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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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歲持雙程證男子被指於 2024 年,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周一(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期間被告獲准以 40 萬現金、10 萬元人事擔保等條件保釋。

被告為中國籍男子韓勝男(37 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4 年 9 月 14 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皇太后大學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STCC90002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