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中國籍男子涉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中國內地稅收完稅證明,且虛報自己過去一年的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以上,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及「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2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莫子聰押後至 9 月 18 日再訊。
被控使用虛假稅收完稅證明
中國籍被告孫琪唐( 47 歲,無報稱職業)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指於 2023 年 8 月 21 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份涵蓋稅款所屬時期由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被告亦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指於 2023 年 8 月 21 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申請,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於過去 12 個月,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以上。
STCC212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