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歲菲傭涉於周二( 11 日)在跑馬地嘉蘭閣住所內,虐待一名 11 個月大嬰兒,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周五( 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候索取事主醫療報告,獲裁判官林子康批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
菲律賓籍被告 A.J.B(41 歲,家傭),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港島跑馬地道 1 號嘉蘭閣某單位,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 11 個月的兒童,即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 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 X 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ESCC294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