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中國籍男子涉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獲澳洲蒙納士大學頒授國際企業學士學位,其後於香港申請身份證時,假稱教育程度為高等教育學位。被告早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案件周一(12 月 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撤回「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罪,並修訂控罪為「串謀詐騙」,指被告串謀他人在申請「高才通」時,虛報自己符合資格,誘使入境處批准其一家三口留港。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雙方申請,將案件押至明年 1 月 12 日答辯,期間被告獲准以 20 萬元現金、20 萬元人事擔保等條件保釋。
改控一罪、另一罪撤回
中國籍被告陳炳增(47 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周一被改控「串謀詐騙」,及撤回「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控罪。
經修訂控罪指,他於某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名名為「劉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處處長及其人員,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B 類申請)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該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他、其配偶黃曉霞,以及一名女兒進入及在香港逗留。
STCC21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