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涉圖騙186萬元防疫基金 辯方求情指患腦退化 主診醫生同意大機會「扮病」

53歲男被指圖騙186萬元防疫基金 辯方求情指患腦退化 主診醫生同意大機會「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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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醫生診斷被告患腦退化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暫未有病理報告顯示,被告確診腦退化疾病,案件押後至周三(21 日)處理,辯方傳召 3 名曾診治被告的醫生作供。

腦神經專科醫生方榮志表示,自 2022 年起診治被告,當時被告聲稱出現頭痛、半邊身乏力、手震等徵狀,亦出現幻聽和被迫害妄想。及後的一系列檢查並沒發現任何可見病源,方診斷被告的病徵與「皮質基底核腦退化症」脗合。

方解釋,現行醫學上無法確診斷定病人患上此病,只能依靠臨床診斷,而此病現時沒有治療方法,病情會持續惡化,即使服藥亦只能紓緩情況,但不會好轉。方指,被告於 2023 年起出現失語症,無法以語言表達,其行動力亦出現困難。

醫生同意被告較大機會「扮病」

控方盤問時,引述被告於 2023 年至 2025 年期間,多次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報告。據精神科醫生的觀察,被告 2023 年時大部分時間沉默,2024 年時能夠自行洗澡和行路,被問及本案事宜時搖頭。

及至 2025 年時情況有變,該年 2 月被告沒回答任何問題,亦不與人眼神接觸,走路時需人攙扶,並表示需要協助如廁。

惟至 2025 年 3 月,被告能夠以中英文書面與醫生溝通,內容提及「不了解是甚麼原因,為何不能回家;Why not can’t go home, help me go home 」等,亦能夠回答其精神狀況等的關鍵問題。醫生亦觀察到,當懲教人員遠離時,被告能夠自行如廁。

9 月時醫生再與被告見面,但被告不回答問題,亦逃避眼神接觸。醫生觀察到,懲教人員在場時,被告會躺平在床上,亦看似步履不穩;懲教人員遠離時,被告則能自行進食和洗澡等。控方另補充,被告於 8 月就本案出庭時行走自如,自行進出法庭。

方回應稱,同意被告的情況與其觀察不同,認為被告很大機會「扮病」。方補充,文獻顯示此病不會好轉,故認為被告誇大病情的可能性較低。

青山醫院醫生稱
不能排除被告徵狀是「扮出嚟」

辯方另傳召 2 名青山醫院精神科醫生作供,兩人於 2023 年至 2026 年期間診治被告。

其中副顧問醫生蘇瑋琳於 2023 年診斷被告患上抑鬱症和有思覺失調病徵,當時評估他不適宜答辯。及至 2025 年時,被告曾主動以書面與其溝通,惟及後又不再回答問題。

蘇同意被告選擇性作出行為,例如懲教人員在場時不能自行走路和如廁等。她估計,被告因有案在身,可能誇大自身病情,亦有機會假裝患病。

青山醫院副顧問醫生葉健欣補充,於 2025 年未有換藥或改變劑量,認為醫學上難以解釋被告突然能夠溝通的情況,指不能排除其過往徵狀是「扮出嚟」。

被控 2 項企圖欺詐罪

被告唐康繼(現 53 歲),被控 2 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 2020 年 4 月 12 日至 5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意圖欺詐或籍欺詐,即虛假地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人員,聲稱 2020 年 1 月前在屯門及尖沙咀,分別經營兩間名為「六月茶」的茶葉零售業務店舖,因而符合防疫抗疫基金的援助資格,企圖誘使相關職員向他發放共 16 萬元援助。

另一項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17 日至 7 月 2 日,在提供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的申請時,向上述統籌處人員及其代理訛稱,他於 2020 年 4 月前在港九新界 17 處地方,經營以「六月茶」為名的美甲業務,企圖誘使相關人員向他發放共 170 萬元援助。

案情指,被告報稱其申請防疫抗疫基金的 2 間茶葉店,在政府推出計劃前已開始經營,但被發現提交的店舖相片,與一所真實的茶葉零售店舖並不相似,又被揭 2 間店舖的服務帳單文件所顯示的交易,均是由被告住所搜出的八達通進行,交易地址亦非店舖的報稱地址。

案情續指,被告為 17 間美甲店提交的店舖相片完全相同,而相片顯示的地點,實際為旺角新之城,而非被告所登記的 17 個地點,被告亦無法提供員工的基本個人資料。調查後發現,被告提交虛假合約,部份涉案店舖亦發現只有極少用電量,甚至沒有用電。

DCCC4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