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首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截至周一(16 日)中午,已有逾 430 人參與,佔總人數逾兩成。業主指已透過電郵將公開信發送予特首辦,盼獲回覆。
特首辦人員周一下午口頭回覆《法庭線》指,已將記者的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民政總署則指,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合安」周二回覆指,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特首辦:轉介民政總署
據居民提供的資料,公開信由上周六(14 日)晚上 8 時開始收集業主簽名,截至周一中午大約 12 時,已有逾 430 人簽署,包括業主本人及罹難業主的遺產管理人。若以宏福苑 1,984 戶計算,即大約逾兩成的業主已參與聯署。
《法庭線》周一早上就事件分別向特首辦、民政事務總署及「合安」查詢,會否安排召開業主大會。特首辦人員下午口頭回覆指,已將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指,根據土地審裁處的命令,「合安」作為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人,取代原管理委員會的職能,代表法團處理屋苑管理事務,「有關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會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344 章)的規定處理 」。
合安: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
「合安」周二晚上回覆指,明白宏福苑業主希望召開業主大會,以了解其公開信中所提出的事宜。「合安」會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344 章)的規定行事。就業主的關注,「合安」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聯署業主:
要求盡快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聯署的公開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管理人「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又列出善款安排、大維修剩餘款項等 7 項事務,指居民有「重大疑慮」急需處理。大火至今近 4 個月,業主首次聯署提出此要求。
公開信指,由於屋苑事務有大量關鍵細節未能釐清,「導致居民對屋苑管理及決策過程產生深切疑問」,認為唯有透過正式業主大會,「讓每位居民有機會直接提問並即時獲得清晰解答,方能真正消除疑慮、凝聚共識」。(全文見報道)

麥美娟曾指
重大事宜召業主大會決定
宏福苑大火之後,現屆管委會原擬 2025 年 12 月開會商討舉行特別業主大會,但因大批業主及居民表示希望列席,因場地不足而延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其後入稟,申請解散現屆管委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為管理人,2026 年 1 月初獲土地審裁處批准。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曾解釋,「合安」作為管理人,只是暫代原有管委會職能,所有重大事宜都會按法例,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又指「合安」會確保與業主有充分溝通,籌備舉辦簡介會、收集業主和居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