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二(31 日)踏入第六日聆訊,今日續由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的董事鍾傑文作供,其後為宏泰消防電工、屋苑物管公司置邦的工程主任、文員及管理員等 6 人。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周一供稱,起火前一周曾到宏福苑維修消防裝置,他指維修警鐘須短暫關上消防總電掣,惟同事發現 8 座大廈的消防總掣早已被關上。當時他亦感詫異,曾向物管公司查詢,獲職員告知因要維修水缸,故另一消防承辦商要求關上總掣,並指對方已向消防處申請。
據獨委會公布的名單,周二有 7 名證人作證,依次為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的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電工李俊賢,以及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管理員鍾瑞霞、工程主任林文欣、木工李承富及電工羅國瑞。
重點:
– 年檢表指水缸儲水不合格 宏泰董事稱填錯
– 被問曾否反映未做完工測試「好大劑」 宏泰董事:當時沒想到
– 物管職員曾問如何重啟消防系統 宏泰董事着聯絡另一承辦商
– 被問發現消防總掣全關為何沒跟進 宏泰董事:有通知管理處
– 宏泰董事:與管理處屬賓主關係 作出提醒「我已經多事咗」
全日報道:
宏福苑聽證會|消防總掣全關 宏泰董事:無責任通知消防處 提醒「已經多事咗」
16:24 散會
16:15 物管文員:當日收到大量居民來電 手持揚聲器籲離開
杜再就起火當日的情況提問,置邦文員駱倩盈憶述她當時在宏仁閣保安控制室,聽到對講機有人表示宏昌閣起火,即時著所有保安到場,駱亦有報警。管理處當時收到大量居民來電,駱隨後再持揚聲器叫居民離開,「拎對講機出去一刻,我先知道原來火勢咁猛烈⋯⋯發現不停有啲灰,越嚟越多灰飛到我面前」。約 10 分鐘後,她把揚聲器交予類似「關愛隊」的人士,隨即返回管理處,着同事準備撤退。
駱返回管理處後仍接獲大量居民查詢,「係咁聽電話」,警方第二次呼籲時才離開,「第一次我冇理到,因為好多電話,第二次阿 sir 比較嚴厲啲,所以我哋要離開」。駱當時亦通知所有保安同事集合,用名單點齊人數後離開,與居民到廣福會堂集合。
15:27 工人稱曾反映清水缸須通知消防處 物管文員:冇收過呢樣內容

會上續傳召宏福苑管理公司置邦的文員駱倩盈作證,駱自 2007 年加入置邦後一直於宏福苑工作,曾兩度短暫離開公司,原本工作包括舉辦活動、興趣班、收管理費等。2024 年 8 月再入職時,則主要處理大維修相關事宜,包括協助居民申請資助、填表格、處理大維修相關的投訴、出席法團會議、追收維修費。駱確認,居民會以電話或當面作出投訴。會上展示投訴紀錄表,駱指表格由她輸入,確認內容包括工人吸煙、棚架射燈等。
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提到,居民亦關注棚網及發泡膠封窗問題。會上展示 2025 年 9 月 27 日維修工程進度會議的紀錄,當中提到法團查詢會否全面換棚網,宏業指只更換失去保護性的棚網。
至於發泡膠問題,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五方會議紀錄」,提到管委會收到「業戶燃燒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影片,就此向宏業查詢」,文件提到宏業解釋現時選用的物料不會因煙頭而燃燒,「但如用明火持續燃燒,則另作別論」,又指「法例沒有訂明不能使用相關物料,在以往的維修工程都會使用,稍後會提供煙頭測試影片給委員會」。
駱會上補充,居民在工程會議提出投訴時,會直接向宏業反映,不會寫入「大維修投訴紀錄簿」。杜再指,駱曾發出工作單,包括 2025 年 7 月 8 日,「宏道消防缸放水,14-7-2025 上午9:30 在宏道地下大堂等宏業職員」。
杜問,管理處職責是否包括跟進宏業如期完工?駱指她本人不會,其後補充,她在工程會議上得知消防水缸有工程、要放水,宏業要管理處安排兩名師傅協助放水。她於是問兩名師傅可否幫忙,「實際上『幫幫手』做啲咩我冇考究」。
杜引述置邦木工李承的證供提到,以他理解,操作消防裝置要通知消防處,因此接獲通知要放水,他向電工羅國瑞提出要持牌才可執行,羅則指接到工作單便要執行。羅在證供則提到,接到工作單後,他理解要通知消防處,曾向駱倩盈提出關注,又指要持牌才可清理消防水缸,駱向其指出,他是電工,須按要求陪同宏業人員並協助放水。
駱會上指「都幾肯定我冇收過呢樣內容」,指沒有人向她查問,她亦不知為何羅有此說法。如羅有問題,理應向工程部的上司查詢。她於大火前亦「有概念」,消防系統要由註冊承辦商處理。至於承辦商「中華發展」為消防栓及喉轆系統發出「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駱指對文件不熟悉,但如見文件快到期或過期,則會追問宏業,她並不知道會同時影響火警鐘。駱又指,鴻毅負責監督宏業,宏業亦有安全主任,故她本人不會過問。
至於維修水缸時,大廈加裝滅火筒,駱在提問下提到,曾有居民關注滅火筒位置並不方便,要求改善。駱跟進後得知有滅火筒被放在細水錶房,部分門被鎖上,遂著保安把所有細水錶房長期開鎖。
14:49 宏泰消防電工:沒向物管職員查詢消防系統何時暫停或重啟

「宏泰消防」電工李俊賢供稱,2018 年受聘於宏泰,2025 年 3 月與主管黃健華為宏福苑進行年檢,包括測試每層「扲手」、警鐘、喉轆有沒有水,以及 8 座樓宇的天台水缸。李指,當時水缸內是物料是「石屎」、不是磚,又同意黃認為水缸沒漏水,不需要維修。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指,李俊賢在 2025 年 11 月 19 日、21 日參與執修工程,兩日工作共約 6.5 小時。而李似乎是首名宏泰職員,發現 8 座大廈消防總電掣被關掉,並向黃健華、鍾傑文、文員張小姐匯報。李俊賢同意。
李澍桓引述 WhatsApp 訊息指,李俊賢於 11 月 19 日稱 「消防泵被關」。李俊賢補充,訊息內的 「消防泵」是指消防加壓泵。李澍桓問,他提到 「消防泵」非完全反映是總電掣被關?李俊賢同意。
李俊賢指,他先發現 B 座宏道閣的總電掣被關掉,指公司文員張小姐引述鍾傑文指「check 晒咁多座」,又叫他詢問管理處鄭小姐,「問吓佢知唔知咩事閂咗」。他指,張小姐後來叫他「你繼續呀」,故李「一路巡落去執修」。
李澍桓問,一般更換後要做完工測試,問李俊賢有否詢問,如開不到水泵做不到測試,該如何處理?李俊賢稱沒問,但有跟黃健華稱,除毋須處理的 A 座外,已更換 B 座至 H 座的裝置,當時 H 座即宏志閣欠一個扲手、一個警鐘未換,故跟黃健華說:「今日換住咁多先」,當日亦沒測試。
李澍桓另問,李俊賢有保留工作群組對話,會否願意提供全面訊息紀錄?李稱願意。
代表置邦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盤問指,李俊賢供詞提到,有向置邦的鄭小姐查詢總掣被關一事,他有否向鄭查詢何時開始暫停消防系統、何時可以重啟消防系統、以及向鄭索取「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李一概稱沒有,當日後亦沒再向鄭跟進。
許問,如停用消防裝置,工程地方會展示「FSI SHUTDOWN NOTICE」,李稱現場「唔係好覺」。
14:15 大火後宏志閣重啟總掣警鐘仍失靈 宏泰董事:或出現短路
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引述鍾傑文的書面證供,提到其員工於 2025 年 10 月 16 日進行維修時,得知消防水缸沒有水,約一個月後 11 月 19 日,員工李俊賢則發現消防總掣被關,是鍾首次得知總掣被關。
孫問,鍾會否感到懷疑,為何進行水缸維修工程要關上總掣,而且可能已關閉超過一個月?鍾指「有諗過㗎」,但沒向管理處過問。孫追問,鍾理應知道總掣被關超過一個月,「問題可以好嚴重」,因警鐘無法發揮作用?鍾確認。
孫再問,鍾除向管理處索取 「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外,有否提對方不應關總掣?鍾指,員工到上水泵房見喉管被拆,「唔知乜嘢人做、做咩唔知道,提議人哋貿貿然開返呢好危險」,重申當時被告知有另一消防公司跟進,「人哋咁樣做,我又唔知詳情,只能盡力同佢講個情況係咁樣」。

會上展示宏志閣年檢表格,當中除 4 的警鐘玻璃、警鐘分別失靈外,其他超過 9 成的消防裝置均沒有問題,但消防在大火後檢查未受波及的宏志閣,發現即使重開總掣,整幢樓的警鐘依然失靈。鍾解釋,有多項因素導致系統失靈,例如「斷溶器」短路等,而宏福苑有一定歷史,並非新系統,會有較多問題。
孫再讀出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的證供,提到他在起火後到宏仁閣打開總掣,當時警鐘響起,但到宏道閣再打開總掣時,警鐘沒有響起,原因或與鍾上述的解釋相似?鍾確認。
孫再提及,「宏泰消防」於 2025 年 3 月進行年檢後,約 6 至 7 個月後才被通知進行維修,孫問情況是否普遍?鍾指「唔係特別罕有情況」,員工亦沒有見到宏福苑大堂被貼上「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代表「宏泰消防」的大律師林樂夫關注,鍾早前提及的「除牌紙」,即恢復消防系統的申請。鍾解釋,以宏福苑為例,當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完成工程後,須填寫完成日期及提供相關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證明已完成工程,而承辦商亦有責任恢復系統。
13:00 鍾傑文場外稱:「我有叫(工程主任)林文欣開」
午休期間,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由保安護送下離開展城館,大批傳媒追訪至美國銀行大廈,歷時約 15 分鐘。鍾一度奔跑,要求記者不要追上。期間有記者追問鍾:「如果當時有做多一步係咪會唔同?」等問題。鍾靜默後回應指「我有叫(工程主任)林文欣開」,但未有再補充意思。

12:50 午休
12:40 宏泰董事:自問當時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許偉強再引述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的證供,林提到曾於火警發生前查詢「宏泰消防」何時提供「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鍾當時指未能提供,因無法進行完工測試。許質疑,鍾於火警前,未曾向林提及消防總電掣被關一事?許指,已記不起確實字眼,但應提及電源掣被關。
至於鍾的書面供詞提到起火後,林問他如何重啟系統,惟林的口供則沒提及致電鍾一事。許指出,其實當時林並沒有致電鍾。鍾回應指,「佢真係有打過畀我,話好大火」,又指自己曾打算前往現場,但途中致電管理處鄭小姐,得知員工黃健華已在場,即使他到場「都入唔到去」遂折返。
許再問,鍾為何在火警後向鄭索取「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鍾稱「我都擔心管理處」,又指火警後當晚自己「一路睇其實都瞓得唔好」,當時亦擔心,「心情好複雜,我諗每一個香港人見到都好唔開心,我當時嚟講未諗到擔心自己,我一路睇唔到 SDN(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擔心管理處多啲,自問當時唔覺得自己有問題。」
許質疑,他於起火後催促鄭提供「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因想了解自己有沒有責任。鍾指不完全同意,「因為個掣真係唔係我關,我係擔心管理處冇跟程序多,我嗰時都覺得奇怪嘅,因為消防處有監管系統。所謂擔心都係畀個 WhatsApp 佢(管理處),一個電話咁」。

12:00 宏泰董事:與管理處屬賓主關係 作提醒「我已經多事咗」
就宏泰電工黃健華周一在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提問下,指發現總掣被關上後曾與鍾討論,提及理應不會關上總掣,應該只關上獨立電掣,「發覺好似有啲問題」。
鍾確認,如果只是維修水缸不用關總掣。許偉強指,管理公司職員沒消防裝置專業知職?鍾指,「我覺得跟消防(範疇)嗰啲,我覺得佢了解,操作未必知,裝置、系統應該明白啩,我覺得。」
許偉強指,警方錄口供時曾問他「如果你發現電掣全關,有否責任通知消防處?」鍾當時回應:「冇,因為有其他公司掛牌,冇重覆通知」。鍾在會上重申「我維持冇責任(通知消防處)」。
許偉強指,由 11 月 19 日至 21 日,總掣仍然被關、停用,鍾有否問管理處:「點呀?咁樣搞落去唔得喎」,若他認為情況不理想,有否提出建議?
鍾指,「我得到嘅訊息係,佢已經搵咗第二間做,可能我哋行內俾嗰種根深蒂固影響得好緊要,唔好教人做嘢,唔係自己嘅嘢,我自己覺得唔妥都好,有人咁樣做,我只能夠提醒佢。」
許指,但若電掣被關,鍾無法測試裝置,也會影響到他的工作,有否想過跟進、解決事件?鍾指「其實就冇得快,喺我角度,除咗追佢哋之外,追佢哋嘅責任又都唔喺度,又唔係喺我權限度,同管理處賓主關係,理論上佢叫我做嘢咋嘛,我已經多事咗,喺我個人角度」。
許指,所以截至 11 月 26 日,鍾知道總掣被關,沒提出任何建議,解決?鍾同意,「因為有其他人做緊」,不方便給予意見。
11:42 被問發現消防總掣全關為何沒跟進 宏泰董事:有通知管理處
針對鍾傑文周一供稱,2024 年沒為宏福苑進行年檢,「其實就 2024 年我哋畀咗個報價佢,但我冇收到佢簽返嚟」。代表置邦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盤問指,鍾在 2024 年有否為宏福苑進行年檢?鍾指以他印象,2025 年 3 月為宏福苑年檢,對上一次檢查是 2023 年 10 月。
許偉強展示宏泰消防跟置邦的協議,提到合約期為 2024 年 1 月起計兩年。鍾指,收到此份文件時,「我話 2024 年都過咗啦」。
許偉強另引述 2024 年 4 月 22 日第 24 次全體委員會議記錄,提到「商討及議決更換滅火筒事宜」,提到報價公司包括「宏泰消防」,並列明是「現有保養服務承辦商」。鍾同意文件內容,「但我唔知,我冇出席過(會議)」,又指 2023 至 2024 年可能有協助火警演習。
許偉強提到,鍾在口供詳細列出與其他人士的對話時間,可見他錄口供時已檢查過電話紀錄,卻首次在會上表示,於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致電置邦鄭小姐,要求提供「除牌紙」?鍾指,當時不知道可以要求電訊公司提供紀錄,強調「我有印象係有件咁嘅事(致電鄭)」。
許偉強指,小休期間曾向鄭查證,確認有此對話,惟質疑鍾在口供隻字不提曾與鄭對話,今日才說曾向她取「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鍾稱:「我緊張,但唔係覺得我責任」﹐又指如要完工,就要完成測試,置邦亦催促他出證書,故需要有「除牌紙」確認系統恢復,「我要知我幾時可以做完 test」﹐並指鄭當時回覆「唔喺手,要搵」,之後沒再跟進。
許指,至 11 月 19 日工人到宏福苑更換警鐘、警報啟動裝置,鍾獲文員張小姐告知消防總電掣仍被關上。鍾同意當時感詫異,許問他有否跟進?鍾稱「我都想跟進,就算冇人叫我跟進,但我覺得至少將情況講畀管理處聽,in case 佢唔知⋯」 ,又指當時認為「係咪有合資格承辦商幫佢做咗呢」。
鍾指,有指示員工黃健華將情況告知管理公司,重申「唔覺得係責任問題」,而是「喂,閂晒喎」,起碼讓管理公司知道,而當時亦不知道關閉了多久。
11:34 物管曾問如何重啟系統 宏泰董事着聯絡另一承辦商
鍾傑文在書面供詞提到,事發當日下午 1 時 28 分,即起火前不久,曾與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通話,林催促「宏泰消防」盡快提供「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但鍾回覆指因未做完工測試,水缸沒有水、總電掣亦被關上,無法測試系統,他亦向林索取「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對方亦暫時未能提供。
鍾指出,要待系統恢復後才可就消防系統做完工測試,如在系統暫停期間測試,「咁樣係自欺欺人」。起火後,林文欣於 3 時 10 分致電鍾,問如何重啟消防系統,鍾建議林找另一消防承辦商,因為是由對方關上總掣。
會上提到起火翌日凌晨,鍾與林的 WhatsApp 對話。林於 11 月 27 日凌晨 1 時 25 分向鍾發訊息,着「睇吓有冇宏泰申請掛牌啲 form,如果有 send 俾我」。
鍾在會上解釋,「宏泰消防」從未申請「掛牌」。當時被林吵醒後,二人曾通電話,林表示「好驚」,「然後就話記得有睇過掛牌紙」。鍾指,由於大火當日警鐘沒有響,便問林「有冇剔火警警報系統(停用)㗎?」,林回應「死啦,好似真係唔覺喎。」
10:41 被問有否反映未做完工測試「好大劑」 宏泰:當時沒想到
李澍桓續指,「宏泰消防」員工唐慶倫等人於 2025 年 10 月負責維修喉喉轆、閘掣等,宏仁、宏道及宏新閣維修工程完成後,員工打算打開消防水缸出水閘掣,作完工測試,但發現消防喉沒有水流出。唐檢查後發現 3 座水缸均沒有水。鍾補充,他曾與唐通電話,並着對方向管理公司查詢,獲告知因水缸工程而放水,亦已「掛牌」,即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根據唐的書面證供,他提到另外 5 座水缸亦沒有水。鍾指,他於 10 月 17 日下午 12 時 6 分曾致電管理公司置邦(ISS)的鄭小姐,對方告知因維修水缸而放水後,鍾着鄭要提供「除牌紙」。
李澍桓提到,有居民早前供稱曾嘗試打開消防喉轆,但水僅夠洗手,情況不理想。鍾回應指「肯定」。李再問鍾,有否想過向置邦反映「做完(維修)試唔到,好大劑」?鍾稱,「我當時冇想到」。
會上展示「宏泰消防」員工李俊賢的書面供詞,他提到於 11 月 19 日、即大火前一周與另一同事黃健華到宏福苑維修,當時要更換警鐘、警報啟動裝置等,原需先關上消防總電掣,但巡視時發現總電掣早已被關,遂告知黃健華及鍾傑文,並在公司群組發訊息指「消防泵被關」。
鍾指他不在群組中,但其文員張小姐在群組內,有把情況轉告他。李澍桓問當時鍾是否着員工繼續維修?鍾指,「我可能答咗,我不反對佢做」。李追問,當時即使完成維修,亦無法做完工測試,「『宏泰消防』即使唔做(維修),都冇人可以埋怨你啦」。鍾不同意,指當時只是未進行測試,「唔係唔測試」。
會上再展示兩段拍攝到宏昌閣及宏盛閣電掣控制版面的片段,片中有男聲表示「睇緊泵房」,上水泵的掣被關上;另一片段則顯示,宏盛閣的上水泵有喉管被拆走維修,電源同樣被關上。鍾指,當時着員工發現上水喉被拆,但不清楚正進行甚麼工程,遂着員工通知管理公司。
及至 11 月 26 日起火當天中午,「宏泰消防」員工完成維修後便離開宏福苑。鍾確認他當天沒有到宏福苑現場,又指當天「心情好差,都唔係好記得所有嘢」,直至翻看文件紀錄,他想起曾聯絡置邦鄭小姐「拎除牌紙」。他從 WhatsApp 紀錄中看到鄭把水缸照片發送給他,便想起自己在 11 月 21 日曾致電鄭要求適時提供「除牌紙」。
李澍桓最後指,「宏泰消防」接受置邦聘請,須要承擔責任;鍾同意。李再指,「宏泰消防」更換組件卻無法測試系統是否如常運作,「其實都有好大責任」?鍾指,「唔同意好大責任」,重申他們完成維修後,電掣仍然被關上,而火警後曾有消防員致電鍾表示「想要入水掣」,鍾回應指「我話阿 sir 用得㗎,雖然我冇張證書」。李問,鍾認為行為是「more good than harm(利多於弊)」?鍾表示「我認為係」。

10:15 年檢表指水缸儲水不合格 宏泰董事稱填錯
李澍桓展示宏仁閣的年檢表,指當中列明對天台消防水缸的儲水能力有一定要求,包括「B. 水缸內的水位不低於所需存水量的 90%」、「D. 當水位跌過存水量的 10%,浮球或上水泵向水缸注水」,必要時供水予喉轆救火。而表上對 B 及 D 項均選取了「否」,即情況不令人滿意。
鍾閱讀表格後指,「我諗可能填錯」。至於由他簽署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顯示水缸沒問題,與年檢表內容不符,他則解釋「當時我冇留意到」。
主席陸啟康關注,鍾如何確定消防水缸沒有問題?鍾解釋,如水缸漏水,情況會相當明顯,「個天台會濕晒」,一般會由管理公司通知,而其員工黃健華當時亦表示沒有漏水。
李澍桓再展示宏志閣的年檢表,均顯示上述兩項水缸儲水量要求不合格,鍾同樣解釋屬「睇漏」,又指不知黃健華為何會剔選不合格,「但當然係我責任嚟,我冇睇清楚」,認為水缸實際上並無問題。
鍾早前另於陳述書提到,以其認知,消防水缸一般不會鋪上瓷磚、瓦仔,因水用作滅火,毋須特別潔淨,亦毋須 3 個月時間維修水缸。鍾確認做法不常見。
10:00 委員會關注警報系統電線是否合規 宏泰:年檢跟落成年份標準

宏福苑其中一個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繼續作證。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引述消防助理處長姜世明的證人供詞,提到在火災後檢驗,除了宏志閣外,其餘大廈消防警報系統的電線均被高溫破壞。李又指,消防處於 2022 年推出的消防裝備作業守則,提及電線要有合格證書,並由註冊承辦商進行檢驗。而承辦商亦要填寫火警警報系統年檢核對表。鍾指,此表格由承辦商保留至少 7 年。
會上展示 2025 年 3 月 24 日宏仁閣的年檢表,當中手動裝置及警鐘等均顯示情況令人滿意,但關於電線是否達抗熱要求,表格上選取了「不適用」。鍾解釋,當時曾討論年檢時,消防裝置應以建樓時的消防條例為準,抑或以消防處最新的法例為準。他曾向消防處查詢,獲告年檢應以大樓落成年份為準(宏福苑 1984 年落成),維修則採用最新標準。
李關注,「宏泰消防」於 2025 年 3 月進行年檢,但於半年後才開始維修,而因為零件問題,當時「宏泰消防」先維修水喉,及後再處理電的問題。鍾補充,當時要維修緊急照明燈,但欠缺零件,所以較後才維修。
鍾亦在提問下確認,2025 年 3 月、10 月「宏泰消防」進行年檢及維修時,他都沒有到場,由員工拍照告知他現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