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涉以泰國大學假學歷申請優才計劃 准以$2000簽保守行為兩年結案

內地女子涉以泰國大學假學歷申請優才計劃 准以$2000簽保守行為兩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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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碧璇應訊後奔跑離開沙田裁判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收申請後起疑 向泰大學查證

甫開庭,控方指控辯商討後,同意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兩年結案。裁判官黃國輝下令被告另須付 500 元堂費,期間不得干犯《入境條例》等。

案情指,政府部門在 2024 年 12 月 25 日聖誕節,收到被告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居留申請,表格中被告報稱在泰國的先皇理工大學畢業,並夾附畢業證書及成績表。

處方起疑展開調查,並向該大學查詢。大學其後回覆指文件虛假。處方遂於 2025 年 8 月 6 日拒絕申請,其後拘捕被告並扣留她調查。

案情又說,被告稱在本案法律程序完結之後,會離開香港。

被告劉碧璇(資料相片)
控罪指涉使用泰國大學假證書

中國籍被告劉碧璇(39 歲),持雙程證,被控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4 年 12 月 25 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先皇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安排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STCC40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