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歲裝修工人被指於 2024 年國慶翌日及 2025 年 12 月立法會選舉前兩天,分別兩度寫上「殺警 幫手足報仇」、「殺狗官」、「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紙張,並從觀塘安達邨單位中拋下樓,當區民建聯區議員許有為發現後報警。
案件周四(21 日)於西九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9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申保釋被拒,須還押候判。
區議員許有為發現紙張報案
案情指,觀塘區區議員於 2024 年 10 月 2 日下午 1 時 10 分離開安達邨善達樓辦事處時,發現平台地上有散落紙張,紙張的兩面分別寫上「殺警 幫手足報仇」;「還我香港 香港加油」、「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殺死皇蟲大陸豬」、「殺死大陸人」;「打倒共產」、「殺狗官 炸死黑警」等,共有 41 張紙張,報警處理。及後警方再發現另一張紙張,共有 42 張。
及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安達邨物業經理再於平台上發現紙張,部分寫上「光復香港 唔好投票」,遂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搜索,發現有 16 張紙張。警方經調查後,發現當中兩張紙上的指紋與被告脗合。
根據該區議員辦事處的地址,報案區議員為許有為。
案情:被告承認希望表達對港府不滿、呼籲公眾不要投票
警方於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門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明白,啲紙係我掉嘅」。警方搜屋時則發現有箱頭筆及一疊 A4 紙。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寫上涉案紙張,並用鎅刀鎅成細張,再扔出公眾地方,以吸引更多人注意。他承認藉此表達對港府的不滿,呼籲公眾不要投票,希望有人按紙張指示行事。針對紙張上寫上「光時」,被告指當時從網上抄寫,意圖令更多港人知道現況,又認為內地居民剝奪本地人就業機會,對他們懷有怨恨,所以寫上「殺死皇蟲大陸豬」、「殺死大陸人」。
被告被控兩罪
被告黃振輝(55 歲,裝修工人)被控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控罪指,他分別於 2024 年 10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5 日在香港,製作寫有陳述的紙張,將該等紙張從香港九龍觀塘安達邨禮達樓 12 樓某單位抛出公眾地方,並向公眾傳布和提供該等陳述,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c)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d) 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e)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作為;及/或
(f)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WKCC 23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