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立場》被指煽動案|官指網媒可「一星期7日話《國安法》唔啱」 鍾稱政府有眾多渠道反駁

《立場》被指煽動案|官指網媒可「一星期7日話《國安法》唔啱」 鍾稱政府有眾多渠道反駁

分享: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 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52 日審訊。法官郭偉健在辯方完成覆問後,稱有問題須向鍾沛權了解。其中問及政府有何渠道發布訊息,「係咪得港台?...幾多份(報章)係官方控制到?」質疑網媒可 24 小時運作,政府則不能,「網媒一星期 7 日話《國安法》唔啱,政府係冇得比?」鍾稱,想不到政府有何原因無法 24 小時操作,又指當局有「百幾個部門,有政府新聞處、有港台」,相信有眾多渠道傳遞資訊,可即時反駁不實材料。

另外,法官提及「 half-truth (半真半假)」資訊,舉例稱「我打你一巴,你打我一巴,因為我係受害人,我完全唔講我打你,只講你打我一巴」,問鍾會否刊出有關資訊。鍾指,若他得知具體情況,會在報道交代清楚。

鍾沛權完成 36 日作供,其中控方盤問佔 26 日。辯方指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會作供及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期間 2 人續准保釋,法官另撤銷 2 人到警署報到的要求。

針對控方指資深傳媒人區家麟 4 篇博客文章沒事實基礎,如提到「未審先坐監」,余若薇稱「以你(鍾沛權)作為例子,真係未審先坐一年」。至於區家麟稱「結束一黨專政」會被控煽動,余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曾指,口號涉違《國安法》。(見另稿

控方指《立場》為政治平台
辯方:涉案文章只佔總數 0.01 %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鍾沛權第 36 日作供,辯方資深大狀余若薇提到,控方早前呈交《立場》於《國安法》生效翌日發布的 80 多篇文章,並分為「負面」、「中性」等類別,指若鍾認為分類有錯須提出。余稱那時「我先了解原來你嘅責任要湊夠數… 有咁多負面(文章),就要湊夠數有幾多等正面(文章)。」余問鍾何謂持平,鍾重申,持平不代表追求數量篇幅上的對等,只要關乎公眾利益的評論,能夠自圓其說就應該發布。

至於控方指 17 篇涉案文章有煽動性,《立場》屬政治平台。余若薇指,《立場》運作約 7 年,以每日平均發布 45 篇文章計算,即累計共發布逾 10 萬篇文章,涉案 17 篇文章只佔總數 0.01 % ;若「退一萬步」由控罪日期,2021 年 7 月起計,涉案文章都只是佔 0.07 % ,反映《立場》「 99.9 % 時間都係無問題。」鍾表示,不解控方為何指《立場》是政治平台,重申《立場》沒有政治綱領,不會為政治人物背書。

余又問,若警方當時要求《立場》下架相關文章,就能「逃過一劫」繼續營運,會否遵行警方要求。鍾稱「係好夢幻嘅假設」,認為同事一定想「繼續落去」,又指 2021 年中已決定將評論文章下架,「最難嘅下架決定已經做咗」。若警方認為幾篇文章有問題,「做得未夠盡」,為換取同事和機構的安全自然會遵行要求;余若薇隨後指覆問完畢。

官指網媒可「一星期 7 日話《國安法》唔啱」
鍾指政府有眾多渠道反駁

法官郭偉健指有問題想向鍾了解,指鍾供稱政府能發布宣傳和消息,問及有何發布渠道, 「係咪得港台?…幾多份(報章)係官方控制到?」鍾表示,《香港電台》為政府轄下部門,其他媒體亦提供大量時間予官員解釋、宣傳政策。法官續指,經常聽到「《文匯大公》由中央控制」,此外港府有否控制其他媒體;鍾稱毋需直接控制,官方可有不同渠道影響媒體。

郭偉健指,政府沒有營運網媒,「你哋操控哂?你哋有 160 萬 followers(追蹤者)。」鍾聞言稱「咁又唔好咁講」,指單一網媒影響力有限,「唔會話網媒會有個 TVB 」,強調網絡世界多元,讀者甚少只依賴一個媒體。

法官續問,從鍾證供推論,網媒可 24 小時運作,政府則不能,「網媒一星期 7 日、24 小時話《國安法》唔啱,政府係冇得比㗎嘛?」鍾回應,想不到政府有何原因無法 24 小時操作,「要問政府點解唔咁做。」他續指,政府各部門均有傳訊團隊,或已相等於網媒人手,又指政府「百幾個部門,有政府新聞處、有港台」,相信有不同渠道傳遞資訊,即時反駁不實材料。

鍾稱政府可「放風」予傳媒「帶風向」

辯方其後補問,鍾曾提到政府官員「放風」予傳媒,問道是否可容易控制及發放訊息。鍾指,政府擁龐大資源和資訊,透過「放風」予傳媒可「帶風向」或測試民情。

余若薇又指,政府有新聞網,各部門亦有資源聘請社交媒體編輯。鍾指,政府製作資源和費用遠高於私營機構,「得唔到公眾認同、信服,真係要政府佢自己諗。」

官指區家麟文章稱「真理不會越辯越明」

郭偉健另提及區家麟文章〈電視台中止特朗普直播——當知情權遇上不實指控〉,指鍾經常稱「真理愈辯愈明」,問此說法在現今世代是否仍然正確。鍾指,該篇文章談及各家傳媒在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發言時應否停止直播的爭議,提到真、假資訊流傳,對傳媒是大挑戰,至今無有效處理方法。鍾指觀察到重視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極少要求政府介入,或將此納入刑事罪行監管。他認為,任何人都能以危害性訊息吸引目光,故傳媒仍有自身角色,經營有公信力的平台,讓讀者獲取可靠、多元資訊。

法官遂讀出文章內容,當中提及「假話比真話傳播更廣… 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因為很多人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根本沒有打算辯論與分析。」鍾同意有研究觀察到此現象。

法官續指,鍾早前供稱言論自由不應有篩選,惟區在文中提到傳媒有「守門人」角色過濾資訊,問與鍾的堅持是否不符。鍾不同意,指他追求近百分百言論自由,若評論無事實基礎或公共性則不會刊登,與區說法沒有衝突。

法官另談及「 half-truth (半真半假)」資訊,舉例稱「我打你一巴,你打我一巴,因為我係受害人,我完全唔講我打你,只講你打我一巴」,問鍾會否刊出有關資訊。鍾指,若他得知具體情況,會在報道交代清楚。至於為何《立場》刊物《立誌》將 2016 年旺角騷亂、被判囚 7 年的盧建民訪問,放在「抗爭代價篇」,鍾指,盧算是代表性人物,欲向讀者呈現年輕人在 2019 年前的面向,加上他沒參與 2019 年社運,可從牆內角度分享對社運的看法。

DCCC265/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