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員涉向區域法院呈交假文件,訛稱一女子會就案件親自行事,案件周五(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控方預計傳召兩名證人,辨方擬傳召被告及另一證人,審訊料需時兩日。裁判官林子康排期 9 月 17 開審,被告續准以 1 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申取回加拿大護照被拒
辯方另申請取回被告將於 11 月到期的加拿大護照,指若逾期需回加拿大辦理續期手續,又指被告的特區護照已交出,不會潛逃。惟官表示「當然被告有擔心,法庭都有擔心」,認為待審訊完成後仍來得及辦理續期,拒絕申請。
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
葉家俊(41 歲,報稱文員),被控於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香港區域法院登記處,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於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區域法院登記處存檔,一份日期為 2022 年 9 月 9 日,屬於中國籍女子陳詠嫻的擬親自行事通知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區域法院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區域法院或其他人不利。
ESCC238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