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員進站制服和拘捕多人。兩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控,涉禁錮休班警員要求刪片,男被告經審訊後罪成,周三(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辯方指,被告以為事主做了傷害他人的事,才犯案,而涉案囚禁時間僅幾分鐘、地點為公眾場合, 加上「只係搭一搭佢膊頭,拉一拉事主」,沒造成身體和心靈傷害,邀判處高時數的社服令。
裁判官陳志輝拒納建議,指現場「群情洶湧」,而當事主欲離開時,是被告首先將他拉回來,不讓他離開等,指其「參與程度絕不輕微」,又指如事主傷害他人,在場人士必定報警,而非要求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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