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年 6 月,拘捕一名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指他涉在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被告周三(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周四(27 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涉於 Facebook 個人帳戶上,發布 20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指「好撚討厭共產黨」、「共產主義者是惡魔」、「香港已經係一個極權統治嘅地區」、「台灣是獨立的國家」等,亦發布可有「香港獨立」意思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辯方求情指,本案案情較輕微,沒有煽惑使用暴力,被告知悉帖文已越界,其言論大多屬情緒宣洩,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辯方指,被告創立詠春拳館,具有一定影響力,但他沒以此作出煽動行為,亦願在出獄後聯絡「國安教育機構」,向年輕人分享他因愚昧無知犯錯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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